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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選擇鄧肯

兩個人的球探報告都是相當誇張,缺點一欄都是少之又少。

詹姆斯的缺點一欄基本上講的都是些虛的,比如太年輕沒經驗愛炫技,或者高中生不能適應物質誘惑之類的,真正和球技有關的就兩條,罰球不好和防守本能,這天賦已經足夠逆天了。但是山外有山鄧肯可以說給出了一份完美的球探報告,MartyBlake直言「我們不需要再去教蒂姆·鄧肯什麼了,他是個完成品,我見過的所有NBA新秀中最好的那個」。NCAA大西洋聯盟的球探聲稱「如果他參加過去95或96兩年的NBA選秀,他會打敗喬·史密斯和阿倫·艾弗森而成為狀元秀。他擁有超人的天賦,並且將註定成為一名超級巨星。」杜克大學的球探說:我們認為他將是無可爭議的狀元秀,並且註定成為一名超級巨星。PhilipKasiecki甚至明說「如果蒂姆·鄧肯不是今年的狀元秀,那麼那個沒有選擇鄧肯的經理一定會被送到方圓五十英里內的心理診所接受精神病檢查和治療。無論那支球隊是想要一個中鋒或者是一個大前鋒,鄧肯都會是第一選擇。」四份球探報告加起來一共就明確提出一個缺點,那就是罰球不好,還特意指出只有大學最後一個賽季罰球糟糕。球探報告誇大球員特長的很多,但敢像這樣打包票明著吹的真的不多。

說完場上再說場下,首先詹姆斯雖然年輕但也是個高中生,球探對詹姆斯能否適應nba雖然是主觀推斷但也是有歷史教訓的,相比之下鄧肯讀完四年大學,可以說對nba已經可以無縫對接。而且鄧肯作為一個內線在選秀時也是佔據天然優勢的,nba的球隊高層們一向對內線潛力股來者不拒,更何況鄧肯已經接近完美內線了。更不要說詹姆斯即便不算當時還沒曝光的大麻醜聞,也是身背因為私自收禮收了別人兩件球衣被愛爾蘭戰士隊處罰導致高四禁賽一年這個污點(儘管後面依靠申訴減刑到2場),相比之下鄧肯高中加大學簡直0污點,完全挑不出任何毛病,甚至連學習成績都很優秀,在進入聯盟後還順便攻讀了心理學碩士,在場下鄧肯明顯是領先詹姆斯的。

綜上所述,我認為除非遇上一個特別喜歡詹姆斯天賦的經理,狀元很可能會是鄧肯的


鄧肯。

選詹姆斯,你可能得到老年的鄧肯。

選鄧肯,你還可以得到巔峯的詹姆斯。


以下內容皆以球員職業生涯表現作出判斷,別跟我提什麼不能開天眼,題主都可以把詹姆斯和鄧肯放在同一年選秀了,我開個天眼預測下怎麼了?

先說結論:鄧肯。

其實早期詹姆斯在技術上還是有很多不足,中遠距離投籃不穩(07年總決賽打馬刺放投不放突)背身單打技術不是很強(11年總決賽打小牛背打183巴里亞被吹進攻犯規一生黑),還有被廣大球迷調侃的「天龍八步」。可以說,詹姆斯進聯盟前是塊璞玉,雖然一身都是天賦。

鄧肯在維克森林大學老老實實呆了四年,在大學期間不斷提升自己的各項技術,所以才會有「大基本功」(Big Fundamental)的外號。進入聯盟第一個賽季就打出場均21.1分、11.9個籃板、2.5次蓋帽的完美數據,帶領馬刺在常規賽拿下56勝。比起詹姆斯的20.9分、5.9次助攻、5.5個籃板,球隊戰績35勝47負東部第九的菜鳥賽季表現,可以說鄧肯更勝一籌。更難得的是,鄧肯第二年便帶隊斬獲總冠軍,自己也以27.4分、14個籃板、2.2次蓋帽的優異表現獲得FMVP。可以說,鄧肯在進入聯盟的第一天便是完全體,而詹姆斯經過了9年的打拚,還是以巔峯抱團這種方式才走到了聯盟頂峯。

還有個需要注意的是,鄧肯職業生涯所處的時期聯盟的大勢是西強東弱。鄧肯職業生涯在西部面對著擁有OK組合的三連冠湖人、諾天王領銜的小牛、跑轟大隊太陽、科比加索爾領銜的湖人、加內特的森林狼……可以說,在西部是羣雄逐鹿。而在東部,鄧肯職業生涯裏東部球隊能稱得上超級強隊(即可以戰勝當時馬刺的球隊)只有末年公牛和三巨頭的凱爾特人和半個詹姆斯的熱火(因為和當時馬刺總決賽戰績一勝一負,各獲取過一個總冠軍,不算活塞是因為當時馬刺總決賽4:3戰勝過活塞)。可以說,鄧肯和他的馬刺如果在東部,鄧肯起碼9次進入總決賽(當然鄧肯在西部也6次進入總決賽)。

最後,鄧肯為馬刺隊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地拼搏了20年,把職業生涯都奉獻給了馬刺,為馬刺隊帶來5個總冠軍,並且鄧肯也願意把球權分享給帕克、吉諾比利、萊昂納德等有實力的年輕人,與球隊也沒有鬧出什麼不快,可以說鄧肯是馬刺隊任勞任怨的「最佳員工」。而詹姆斯職業生涯輾轉多支球隊,並且在10年夏天的發布會傷透了克利夫蘭市民和球隊管理層的心,後面詹姆斯回到克利夫蘭並為克利夫蘭帶來了第一個NBA總冠軍,與克利夫蘭握手言和。相比之下,鄧肯是那個更加忠誠、對球隊幫助更多的球員。

綜上,鄧肯是那個更有可能被選為狀元秀的男人。


兩個人都是頂級天賦,但鄧肯作為球員更加完美而且是內線,就是商業價值略遜一籌,但不管怎麼說,NBA選狀元都是以奪冠為目標的,能奪冠自然少不了商業利益。

所以,毫無疑問選鄧肯。

然後等詹姆斯自己過來。


如果開天眼,那必然是鄧肯。

選中了詹姆斯,是暫時有了詹姆斯。

選中了鄧肯,就是有了鄧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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