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抓到入室偷竊的小偷,如果在制服他的過程中把他打傷會不會犯尋釁滋事罪?如果制服小偷後還對他踢了兩腳呢算不算尋釁滋事罪?如果他要住院要給他付醫藥費嗎?


第一次制服行為屬正當防衛,不構成任何犯罪。第二次毆打行為,如果嫌疑人已經喪失反抗能力,那麼不應再進行事後防衛。此時如果打出傷情的,可考慮傷害罪,不宜認定尋釁滋事。


入室盜竊情節嚴重,為了制服他,打成重傷以下都不會判定防衛過當。如果對方有武器,或者抗拒抓捕跟你對打,就轉化為搶劫,你有無限防衛權,你懂的。

理論上,制服後,你踢兩腳是多餘的,有多餘傷害的話肯定是過當。

題主應該是想痛扁下小偷,如果不幸把小偷打成半死,那麼千萬記住,口供,口供!

不要慌,跟警察說實話,千萬說實話:你不想打他,他要弄你,要拿刀捅你,你跑都跑不掉,你嚇壞了,閉著眼睛亂甩手亂打亂喊,不知道咋回事他就哏兒屁了!

記住,不能騙警察叔叔哦。


首先,這個問題是不會構成尋釁滋事的,因為尋釁滋事的構成要件是無故毆打他人,而制服小偷顯然不在這個範圍內。

其次,如果是在制服過程中,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的話,是構成正當防衛的,不需要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醫藥費也不用賠。

最後,題主問的踢兩腳,還是需要看踢的部位以及踢的力度,如果是非要害部位的話,一般是不會超過必要限度的。


在制服的過程中發生的肢體行為通常不會構成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行為更多是無辜、隨意地進行毆打,顯然和制服入室偷竊的小偷是不一樣。

如果制服後,還對他進行毆打、踢踏等行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如果因為傷害行為造成對方的住院治療,是需要支付相應醫療費用的。


制服過程中打傷屬於正當防衛(重傷時可能防衛過當),正當防衛不需要支付醫療費,不構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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