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把最適合的那個兒子在自己老糊塗之前和他年齡適合的時候放上去,並且留一票可靠能幹忠心的大臣給他,順便加上一個豐盈的國庫,無論你用什麼王位繼承製度,要做到這幾點纔是最有利的。


清朝的,沒有之一,畢竟是我國封建專制的巔峯。

首先,從不公開立太子,保障了想要更換心目中的皇儲也容易(從牌匾下面換聖旨就成了),其次,軍權都在皇帝的手上,保證了個別想作弊(搞政變)的仁兄也沒作弊的手段,避免了像奧斯曼一樣成為禁衛軍繼承法。而且,清朝前中期把太監和後宮壓制地死死的,避免了和唐朝一樣成為太監繼承法,和綠羅馬一樣成為後宮繼承法。

但是,無奈,長期地近親結婚,導致皇帝們日漸生不齣兒子,祕密立儲實在是搞不成了(就一個兒子或者沒有,您還想換?)。


古今中外王位、皇位的繼承無非就是長子繼承(歐洲地區)、嫡長子繼承(中國及受中華文化影響區域)、幼子繼承(歐亞大陸上部分遊牧民族)、兄終弟及繼承(阿拉伯地區)幾種,此外中國歐洲日本都存在養子繼承的例子。

比較特殊一點的,中國特殊情況下的禪讓制度,北魏的立子殺母制度,清朝的考覈+祕密立儲制度,歐洲部分王國允許女子繼承,奧斯曼的依賢立儲之後殺光繼承人兄弟的殺害兄弟習慣法,還有選舉制度(選舉國王)和羅馬帝國、法蘭克王國這種直接分家的在中國人看來很難形容的操作。

老實說,我覺得讓養子參與繼承的制度可能是在裡面上限最高的的制度,具體操作就是覺得哪個小子很有才華,收了做養子或女婿,讓他來繼承。這個制度的好處是可以無視自己親生後代是個廢柴的悲傷事實,而且選擇的繼承人必然是符合自己的標準的,確保自己定下的國家發展方向能夠得到延續。壞處也很明顯,終究不是親生的,而且大概率還不是那種從小養到大的那種養子,一般不是實在沒有親生子女的大多都過不了這個心理上的坎。

禪讓制聽起來很美好,但眾所周知,絕大部分禪讓都是被逼的……

嫡長子繼承製,維穩能力一流,非常適合大一統王朝穩固,可惜這種不看能力只看身份的制度出昏君的概率會比較高。

兄終弟及制,趙光義點了個贊。

幼子繼承製,分家必備,每個兄長成年後都會分走一部分家產獨立成家,最後留年老的父母和最後一點家產丟給老幺去自生自滅,人均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帶孝子。

立子殺母制,本質上類似於立賢制度,多了一項殺母措施防止外戚母族篡權,但事實證明太后以及母族的存在是有意義的,主少國疑之時太后是一道重要的保險措施。

立賢制,太不切實際了,你根本沒辦法確定誰未來是真正的明君,嬴政看走眼了胡亥,李世民看走眼了李承乾(還好這貨自己作死被擼了),朱元璋看走眼了朱允炆。

祕密立儲制度,對在位國君的要求太高了,你得有康熙那樣的把九個兒子玩弄於股掌之間的本事才玩得轉。而且風險極大,很可能君王死後事態脫離掌控。

殺害兄弟習慣法,這個真的騷得無法形容,一來無法保證儲君真的能如同預想的那般聖明,二來萬一儲君夭折豈不是斷子絕孫。這個實在太極端了。

選舉制,嗯,民選國王,既不是羅馬共和國那樣的第一公民也不是部落裏的選酋長,就是實打實的挑個國王上去,依舊是現代人看來槽點滿滿的制度。

分家制度,想想東羅馬和西羅馬,想想東西中法蘭克。


世界上沒有哪個制度是完美的,相對而言,明朝的制度最好。

王位繼承第一要點是穩定。嫡長制保證了這點,不僅是太子是唯一的,而且保證太后這個後宮第一人與皇帝無直接利益衝突。後一點相當重要。在以孝治天下的中國,輩份越高話語權越重。嫡子繼承,保證了皇帝即使不是太后親生也不會妨礙皇帝。因為如果太后沒有親子在嫡長制的情況下,所有兒子名義上都是太后的。一些皇帝還會過繼到太后名下。

而兄終弟及是最不穩定的。祕密立儲讓皇子相爭,國家會大傷元氣。立賢沒有合適標準。比如康熙四子和八子孰賢?立愛乃是國家動亂之兆。因為愛會隨時間變化而變化。比如衛子暇。草原的立幼最不可取。比如李淵太能生,最小的兒子都比李二的兒子小。

中國歷史中嫡長制那麼多,我為什麼推崇明朝。因為明朝的制約。我們可以看到漢朝外戚和宦官專政,是贏者通喫的狀態。而明朝是共贏。比如馮保和張居正在萬曆新政中缺一不可。


瀉藥

emmmm,其實這個問題,有點emmmm

其實所有的制度都不是完美的,但是一個制度能被創造採用,顯然都是對它的國家最有利的。

這裡說幾個制度吧,有的還比較奇葩。

中國嫡長子繼承製

在周之前,雖然有長子繼承的傾向,繼承製度其實並不嚴格,兄終弟及者大有人在。

但是到了周朝,因為實現了天下共主,王土分封制的建立,需要新的貴族利益分配製度,於是嫡長子繼承製就誕生了。

然後就是秦朝,秦朝是封建制度的開篇,按照秦國的慣例也是嫡長子繼承製,當然,二世而亡沒實現。值得注意的是,商鞅變法之後,秦確立了一套幾千年的民間繼承慣例——分家。因為按戶徵稅嘛,兒子大了就分家分出去。

而後的王朝大多都是嫡長子繼承的,大多數這制度還是能夠維持穩定的,不過也有例外。晉惠帝就是個奇葩,這小子是個憨批,他爹不想選他,結果他媽來了句:立嫡以長不以賢。emmmm結果八王之亂五胡亂中華,中華文明差點炸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少數民族統一王朝中,這個制度是有自己特色的,就是正統與賢能並存。原因嘛,和少數民族部落繼承製的傳統有關係了。

最典型最成熟的當然是清朝了,無嫡庶之分,擇賢而立(話說就不算嫡長子繼承製了)。所以你看清朝皇帝幾乎不算昏君,畢竟人家比咱都勤奮啊。

歐洲的皇位繼承製度

比如英國君主立憲制,奧地利國事詔書,「玻璃」選舉君王制

歐洲的繼承製度受到基督教的嚴格影響,有兩個比較重要的地方:

一是正統性不按照父權來計算而要按照父母雙方來計算。如果你是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你的父母婚禮沒有受到上帝祝福,你有個*的繼承權。如果你爸是國王,你媽是個村婦,emmmm,繼承還是可以的,總歸抬不起頭來。

二是,大家都是王室聯姻,為了保證上帝選民的利益其實說白了王室利益,女性也有繼承權,而且他國王位還可以被宣稱。比如英國國王老祖宗漢諾威選帝侯,他是德意志神羅的選帝侯,最後成了英國國王。

英國繼承製度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它是有法律規定的,也就是從《1701年王位繼承法》開始的一系列憲法慣例。

比如繼承人必須和漢諾威選侯有血緣關係,值得注意的是,從不出意外將來的英國國王查爾斯王儲(好吧,其實我覺得意外很大,這個伊麗莎白女皇看樣子再活一個世紀也沒問題→_→)開始,男性不再擁有繼承優先權,也就是說,繼承順序按照血緣遠近後,只按照年齡順序,而不是先排男的再排女的。


奧地利,當然是古奧地利,著名的哈布斯堡王朝。

讓別人打仗去吧,我們獲得土地只需要結婚!

好吧,生出來一堆地包天。

然後,為了保證土地都姓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規定女性也可以繼承皇位,也就是《國事詔書》了。


波蘭立陶宛聯邦,玻璃梆子的選舉君王制絕對是奇葩哦。

這其實是一種貴族民主制,整個聯邦的君主是貴族選出來的歪果仁,比如德國匈牙利瑞典貴族。這樣,君主實際上統而不治,統治國家的是貴族議會。這個制度在前期是很有優勢的,在16、17世紀,玻璃一度是歐洲第一。有點能打,不管是神羅還是瑞典,莫斯科大公國還是奧斯曼,基本都不虛。曾經還給莫斯科大公國的莫斯科給幹掉了。

當然可以看到,在君主專制還沒形成,中央不能集權,封建貴族勢力強大的時候,這種制度很容易「集中力量辦大事」。

但是,在當時,只有君主專制才能實現中央集權,而中央集權是一個大國崛起的必然選擇,貴族民主制顯然達不到這個要求。

於是,17世紀,俄羅斯,普魯士和奧地利把這個西瓜咔咔切了。

emmmm,話說彈丸立陶宛以前是個大西瓜,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奧斯曼弒親法

奧斯曼帝國是突厥伊斯蘭國家,和清朝一樣,他也是一個由部落強權父權制走上封建君主制的國家。

這些國家在繼承製上都保留了強權立賢制度,這樣,就要解決其他賢人的問題。

話說奧斯曼是沒有皇后的,就是後宮,然後也沒有什麼妃嬪高低,就是隻要是plmm,進去就生,一籮筐一籮筐生。

所以,既不同於基督教國家的正統認可,也沒有中國這種天命思想。

於是……

「你不能決定你的父親生育多少個兒子,但是可以決定你繼位以後剩下多少個兄弟!」

天無二日,萬一有了,那就后羿射日!


帝國時代,滿清的繼承體系算是最完善的,可以說是古典時期王位繼承發展的極致了。


說實話王朝制度沒有對國家有利的,即便年輕時再聖明,也不能保證年紀大了不抽風。


這個問題簡直就是像在矮子裡面拔高個,最好的繼承製肯定要首先滿足權利的平穩過渡,保證不會因為繼承人爆發內戰,造成國力削弱。再好一點就是能選出的繼承人雄才大略,不是平庸變態。選來選去還是清朝,畢竟中國古代封建制度發展上千年到清朝達到頂峯,皇權集中,外戚宦官干政的情況要比其他朝代好很多,再加上嚴格的繼承人教育,挺好。其實我覺得奧斯曼土耳其繼承法也不錯,畢竟奧斯曼存活了那麼長時間。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通過兄弟相殘近乎養蠱的方式挑選繼承人,在有外部壓力的情況下基本不會出現慫包。


鑒於個人水平限制做不了這個價值判斷,就說一個個人覺得很(sang)特(xin)殊(bing)的(kuang)

1453年君士坦丁堡十一世駕崩以後的羅馬帝國,採用的是弒親法,即新皇繼位以後必須(以法律形式保證)殺死自己的所有兄弟


嫡長子繼承製是最穩定的,對國家最有利

皇帝無論生幾個孩子,爭的多是老大和老二,其他知道輪不到自己乾脆就認命了,有利於帝國的穩定性

像清朝那種祕密立儲制度,導致每個皇子都認為自己可能是未來的皇帝,競爭對象從老大老二變成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xxx,這制度是結黨的根源,每個皇帝都像當皇帝,鬥爭血腥又激烈,雖然說競爭出來的皇帝肯定是最優秀的,手段也是最狠辣的,但是競爭期間國家政權動蕩是必然的,沒外敵還好一點,有外敵基本就在滅亡之間徘徊

奧斯曼的互相殘殺式跟清朝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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