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如果造成實質傷害,還有故意傷害罪。

主要看給對方造成的影響,之前有一夥在人家飯店佔座不點菜,影響正常營業,以尋釁滋事罪主犯判三年,從犯判兩年……


三人為眾,為團夥。即是團夥犯罪,量刑上一般從重。

團夥犯罪一般有首犯,也就起帶頭,主要作用的那位,其他的為共犯或從犯。

主犯罪最重,共犯次之,從犯再次之。


一般要看傷情情況,才能確定


如果造成了輕傷以上的結果才會構成犯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對於量刑需要結合情節、結果。

若本案構成了犯罪,三位犯罪嫌疑人是共犯,共犯犯罪的量刑依據犯罪行為人在犯罪行為中充當的角色進行具體裁定,我國《刑法》第25條至第29條對共犯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充當的角色不同,劃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這四種的量刑原則是不同的。

1、主犯,《刑法》第26條第4款規定: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從犯,《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脅從犯,《刑法》第28條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犯,《刑法》都29條對教唆犯的處罰作了詳細的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共同犯罪,看對方的傷情,如果達到輕傷以上,故意傷害罪。


首先應該認定為共同行為,如果構成犯罪就是共同故意犯罪。

關於如何量刑的問題,這就要看這三個人的目的,行為和後果了。

如果就是想打他,教訓他,傷害結果是輕傷、重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情節手段後果社會危害性綜合考慮,輕傷三年以下,重傷三年以上(情節一般的重傷害)。

希望你看一下輕傷害和重傷傷害的法條,學會用法律武器來分析判斷日常遇到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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