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3年,男朋友還有一個姐姐,已結婚。男方家在我們這縣城已有一套房子。因為我實在不想和父母同住,所以要求再買一套房子。知道男方家境普通,買了房肯定沒錢結婚。所以我說,只要買了房子,結婚訂婚就先不用弄了,領證生小孩,以後賺錢了再辦。畢竟買了房沒錢,我也能理解(也許對於很多女人儀式更重要,但比起這種儀式和婚後不與父母同住,我對後者更渴望。因為我本身就不是那種很討彩的性格,怕關係處理不好,到時連兩個人感情都差了,不知道有沒有女生和我一樣懼怕和父母同住的)房子是按揭的,所以我一直說房子我要加名字的,到時還要一起還貸。在我心裡我捨棄了婚禮,訂婚,這些大部分女生都很注重的儀式,我的心裡一直想著房子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首付40萬,我和男朋友10萬他父母出了30萬,怎麼也想不到等到房子買了,我男朋友告訴我,他,他爸,他媽,他姐姐,都要加上(解釋一下,他姐因為小孩要讀書,我們買的是學區房,所以他們說名字掛上,到時會去掉的。)也就是說加上我,房子是5個人名字。男朋友說他父母一直想的是他們也要加名字的,因為首付他們出了30萬,那是他們全部的錢。但在我心裡不是這樣想的,我覺得父母出首付買房子,夫妻共同還貸,寫小兩口名字是現在很正常的事情。可在他們眼裡,我是途他們錢,途他們房子。我覺得很委屈,我覺得自己什麼儀式都不要了,就要求一個房子寫兩個人名字,而且還是貸款房,不是全款的,就這點保障。就這一點要求,過分了麼?但是我男朋友說,「當初不是你自己說的,只要買了房子,什麼都可以不辦的?不用訂婚不用結婚的?」

後來我男朋友去和他爸媽說房子寫我們兩個名字,他爸媽和他大吵一架,說出了一句,沒錯,我們就是防她呢

這個事情我父母知道了,說男方根本沒有娶我的誠意,要不然說是為了我們買房子,名字全都掛上了,真的是太精明。還說婚禮訂婚什麼也不搞了,說誰家娶媳婦什麼都不願意付出的。

想問下大家,這個事情究竟是我過分了,還是男方家根本沒誠心想娶我?(我男朋友說如果不是誠心想娶你,這房子就不會買)

最後總結一下我們雙方問題的點:說白了就是我覺得在沒有婚禮和訂婚的前提下,房子寫兩個人名字也算給我個安全感。而且還不是全款房,要一起還貸。但男方父母覺得,我就是途他們家的房子才結婚的。我覺得很委屈,有誰會願意拿自己婚姻開玩笑,就為了我圖他們錢?所以付個首付加這麼多名字。

補充:事情已經過去一年,他姐名字已經去了,房貸是他父母還一個月,我和我男朋友還一個月。但這個事一直在我心裡是個坎。評論裏有說可以讓我父母出一半首付,讓男方把該有的儀式都辦了,奈何我家境不好,父母沒有能力。他家買了房也沒多餘錢辦婚禮訂婚啥了。還有說房子還有貸款,名字不是想加就加,想去就去的。解釋下:他們是用原有的那套房貸款出來,付清了這二手房的貸款。所以我們等於在還之前那套老房子的貸款了。

各位知友談談對事情的看法,因為這件事就像根刺一直在心裡


你只是說心裡不舒服有刺,那發帖上來大家可以為你做什麼呢?不外乎就是你被算計了,你太慘了,你喫虧了……這些,有用嗎?沒有,你只會更不舒服。

從文字描述來看你不是個很善於表達的人,你心裡想,你認為,你覺得,你內心活動一堆但你告訴別人的有多少?正如你男人說的,是你自己說不要婚禮什麼,那你清楚告訴他你不要這些儀式的前提是為了什麼嗎?本來男人就沒覺得儀式有什麼大不了,你覺得犧牲巨大,在他那根本不值得一提。

你文中說都是父母給錢兒子買房,夫妻還貸寫夫妻兩人名字,但其實不是的。父母並沒有義務給孩子買房結婚,並不寫自己名字,雖然有不少人是這樣的,但真不代表就是應該的。他們家有沒佔你便宜,有點吧,比如把姐姐名字也加上還打算給姐姐孩子學位,但後面已經去掉,而且他父母也負還房貸,這樣的話,在錢方面,我是不覺得他們多佔你便宜的,但他們家也不願意讓你佔到一絲便宜。

所以在這房子上你們各自在錢上面的付出是差不多的。你的關注點應該是在婚後生活上,包括家庭收入開支,孩子生育教養,家務勞動分配上等,這些會涉及到你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你當時一定要買這房是為了分開住,這一點你一定要把握住,不能動搖,萬一住一起,你以前的心血都白費了。

還有千萬不要全職,一定要有自己收入。

最後結婚起碼一年內不要孩子,你需要重建下你們夫妻關係,讓他認識到你們是一家人,和他父母已經是兩家的了,但這個是要時間的不能急。

解決問題是要把問題梳理清楚然後拿出方案的,一味發泄情緒沒有用,只會讓事情讓生活越過越糟。


正如大部分所說的你就是被算計了,他們一家人防著你呢。30萬,你完全可以要求10萬彩禮,訂婚婚禮還是不要,那就相當於,一人20萬,寫男女雙方的名字,真好公平。結果現在他們佔三分,你佔一分,你不要太喫虧了,訂婚婚禮照樣沒有。你標題不應該這樣寫,直接把你自己的十萬給抹了。應該是男30萬,女10萬,沒有訂婚婚禮,房子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應該嗎?


瀉藥,我是指點別人買房的,不是指點如何處理家庭瓊瑤劇的。恕我直言,我看到了兩個斤斤計較的家庭,相互算計的所謂愛情。我廣西,山旮旯裏的壯族,從小家徒四壁,2002年才拆掉瓦房,大姐2000年以前就嫁人了,我爸媽一分彩禮都沒要(也可能我們廣西山窩窩裡沒那麼重視彩禮,後來二姐嫁人也是一分彩禮不要),父母后來的話就是賣女兒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就是對男方說一些對我們女兒好一點就行之類的話。然後我大姐和大姐夫1997左右買單位房,總價1萬,我爸媽去借了8000給他們。現在我和我哥都在外地工作,兩個姐姐姐夫對爸媽很好,就醬!你問我,你過份還是你男朋友過份,我覺得都過份!有本事你們結婚自己掙錢買房,拿老人養老本還那麼理所當然正義言辭,我替你們臉紅!


你進退兩難,還貸要你來,還被人算計了,你向父母朋友借二十萬你出,他家出二十萬,只寫你們名字,他家不是還有錢嗎,那個錢結婚什麼的儀式弄起來,你跟你男朋友說,這樣你們都出錢,其他的根據當地風俗來,不然就散夥吧,這樣的人家沒意思,特別是他姐姐還要這名字,太可笑


房產證上可以寫這麼多名字的嗎?我以為只有夫妻或單獨一人的呢,你老公家有點六,連姐姐的名字都加上。。。不過這房子好亂啊,我的理解是這房子實際出資就是他們家的啊,錢除了你們夫妻的10萬都是男方父母的,還原來那套房子的貸款這應該是個大坑吧,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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