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問問題,自行把女人換成男人念一遍,覺得合理再發ok?

離婚後男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帶走,這樣的男人配為父親嗎?有資格改娶別人嗎?值得嫁嗎?

怎麼別人一定要按照你設定的去選擇纔行?

母親一定要偉大?母愛一定要體現在爭奪撫養權?成年人的分手,在處理孩子這個問題上最能體現。孩子跟著誰?跟著最有利於他成長的一方最合適!成長環境,習慣,陪伴質量,經濟條件等等等等,而不是一定要跟著母親或者父親!

不管孩子跟著誰,離婚後和孩子,和前夫(前妻)你們是有一輩子血脈的聯繫的,離婚孩子跟著對方,就和你沒關係了嗎?離婚不代表你就沒有了父親(母親)的責任,僅僅代表你們婚姻關係的終結。

問這種問題的人幼稚,自私,男權。如果你是女人我同情你,因為很明顯你是個婚驢,如果你是個男人,別娶人家,去找婚驢娶,放過人家吧。


同樣的道理,連孩子媽都留不住的男人,以後還有資格再娶老婆嗎?我猜測你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這大概是因為你還不是很清楚結婚,和離婚的意思。

結婚的意思就是兩個人形成了命運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就是她活得好不好,臉上有沒有光彩,你就會活得好不好臉上有沒有光彩。並不僅僅是你要怎麼樣,她就有義務以你的意志為轉移了。

離婚的意思就是,從此以後你們再也沒有瓜葛,並且,只要在法律框架下,你要怎麼管孩子那是你的事,她無權干涉,同樣的道理,她要怎麼管孩子跟你也沒有關係,你也無權干涉。

最後一條,你明明是捨不得她的,但好像你建立關係的模式就是用道德,用責任逼著她做你希望她做的事情,好像丟掉這些東西,讓你這個人本身直接去做丈夫,去經營婚姻,你就毫無力量了。這叫做邊界不清,因為如果一個人在親密關係中這麼搞,那他在社會競爭關係中就會用相反的方式搞,就是跑去工作中用情感關係的那套,表深情,博同情,來賺錢。

你現在都已經離婚了,如果還不思考這個問題,你以為你失去的真的只是一場婚姻?


幾個孩子?你的問題是嫌女人不要孩子,那男的要嗎,男的如果要不是正好不用搶了?如果男的也不要,那有什麼資格問這個問題呢?女的生孩子男的養孩子也不是應該的嗎?難道女的生了受的罪離婚了還必須帶著孩子讓男的瀟灑嗎?再說了,離婚以後誰的條件好孩子跟誰這纔是為了孩子考慮,按你的的問題你是不是應該先回答男人又不生孩子又離婚不想要孩子,這樣的男人不配做人,是不是應該割了生殖器,留個尿道口就行,免得禍害他人?


自私的人是改不了的,你如果能接受那就就收,不行就換,別想改變


想起打車遇到的計程車司機,老公因為事故去世,公婆拿走了所有的錢,當時孩子才一歲不到。她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沒有收入來源怎麼辦呢?所以想讓公婆來照顧孩子,她去上班,婆婆說:「兒子都指望不上,還想讓我帶孫子?」,所以無奈之下,她只好從夜班的計程車司機開始做起,把孩子帶在身邊。她雲淡風輕的跟我說,十多年過去了,自己也挺好的。

但是,任何母親都能想像出這十多年她肯定過的非常艱辛,雖然現代的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樣賺錢養家,或者是原生家庭也是經濟很好的,但是社會對女性的剝削還是沒有停止,希望她們賺錢養家的同時,還要把家事都做好了,似乎家務,養孩子就應該是女性的責任。

有個朋友在法院工作,他說過很多女生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凈身出戶,即便家財是共同奮鬥的,大多數孩子都是分配給了母親,有些父親甚至對撫養費都再三苛刻,為什麼母親就一定要這麼做?把孩子帶走,好讓你毫無負擔的開始新生活麼?我遇到過一個這樣的男的,開著新買的30,40萬的車,雖然家境工作一般,恬不知恥的讓我媽給他介紹女孩子,說孩子在媽媽那裡.....

母親不帶走孩子,我相信除了少數沒有責任心的之外,大多數人更多是無奈,要麼就是自己沒有經濟條件,要麼就是對男方沒有信心,怕帶走了男方家就忘了這個孩子,忘記自己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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