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以上,達到認定犯罪標準,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造成輕傷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的。要想免於刑事處罰,盡量取得對方諒解。


首先看對方如何報警,如果直接撥打的110,那麼必須走流程,如果你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並且有對方的諒解書,是有可能撤案的


君子動口不動手,不僅是生活箴言,也是刑法箴言。

辱罵是精神傷害,不立竿見影,也不好判斷傷害級別。但身體傷害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所以,因為辱罵而動手,最後吃虧的是動手的人。

言歸正題,從法律上來說,被害人人辱罵在先,具有過錯,可以作為從輕情節。

但是不構成正當防衛這一免責理由。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不法侵害,一般是指行為,而不是辱罵。


不可能,就算對方違法也是兩回事


被別人辱罵,不是故意傷害應當、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情形。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首先我們要明確不管是對方辱罵你還是動手打你,只要你還手就屬於互毆,打贏了進局子,打輸了進醫院,入股想要免於刑事責任,那就需要尋求私下和解,得到對方的諒解,這種情況一般需要你私下給予賠償,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你只能被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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