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不斷向世界的真相和本源靠近,但不能完全瞭解和認知這個世界,人是動物,屬於生態圈,屬於地球,屬於太陽系,屬於這個宇宙。我們不能忘記,宇宙創造出了人類,人類是宇宙的一部分,創造物不可能比創造者更完美,創造物也難以完全理解創造者,人類創造的電腦可能永遠也意識不到人類的存在,假如宇宙之外有一種更高級的,更高維度的生物,我們稱之為「上帝」,上帝創造了這個宇宙,人類可能永遠也無法得知,宇宙之外的「他」是否真實存在。更不用說完全瞭解。人類研究探索宇宙,所創造與使用的數學定理和物理定律,在我看來,是對自然和宇宙的一種「擬合」,而非事實:人類發現宇宙有某些特定的規律,便創造了數學這種工具對其進行描述和運用。
定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描述宇宙的規律,這個描述有一定侷限和不準確性,難以說明宇宙的本質與事實。而定律在剛剛被提出時,人們往往認為這就是宇宙的真理、宇宙中完全正確的規律。但事實並非如此,比如在牛頓十七世紀發現萬有引力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