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領證後買房,男朋友不加我名字,可以嗎?
和男朋友談了一年半了,談到結婚問題上,在糾結是先買房還是先領證,但是無論是先買房還是先領證,男朋友都不想加我名字,主要是因為首付是他出的,雖然婚後一起還貸,但是用他的工資還貸,他工資接近兩萬,我才5000多。
後面我強烈要求加我名字,可以先領證後買房的時候加我名字,但他說我想吞他首付的錢。這個不太懂,領證後加名字怎麼就吞了他首付錢?
後面他妥協說,領證後買房加我名字可以,但是隻佔比1%。
他覺得首付(這個首付錢有10多萬是借的)是他出的,婚後房貸也是他出的,而且新婚姻法規定加不加名字房子我都是有份的。
我沒有存款,月薪也才5000多,男朋友存款20多萬,月薪近兩萬。不過我家庭條件比他家好。
男朋友還說彩禮到時候只能借了,因為出了首付錢就沒有錢出彩禮了,預計彩禮6萬多。我覺得彩禮多少都無所謂,但是借錢出彩禮的話,婚後這彩禮錢還不是要還的。
我本來提議說我讓我爸媽支援或者找親戚借我10多萬一起出首付,他不肯。他就想他自己出首付。他首付有一部分也是借的,還有10萬是他爸媽給的。
他爸媽的意思是隻能拿出10萬,這10萬要麼出首付裏要麼辦酒席,出了首付裡面就不能出酒席,出酒席了就出不了首付,只能拿出10萬,多的也拿不出來了。
我想問下這種情況怎麼辦?有沒有什麼處理方法,我個人還是希望房子加我名字的,領證後加可以,但是男朋友只妥協加名字可以,但是隻佔比1%,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這麼計較,我是不能忍的
但也不能1%這麼算吧
至少他借的錢和貸款的錢的部分一分為二
然後除以總價,這纔是你的佔比份額
還有,遇到這麼斤斤計較的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
題主真的沒感覺到難受嗎?
兩家共同出首付就能解決問題了,如果你家不出首付或者他不願意兩人共同首付,分手就完了。想著麼多有點累心。
個人覺得還是考慮清楚吧。
但本人疑問點在這裡,首付裡面有錢是借的?然後彩禮錢還要借?酒席錢到時候是不是也沒有?
基於上述,覺得應該考慮清楚。如果不存在欠款,還貸以你男朋友的收入完全可以的話,我覺得寫不寫你名字無所謂呀。畢竟他的收入比你高很多啊,就算你家裡條件再好,也不可能成家以後一直要伸手牌哦。
還有一個就是態度問題,不想加你的名字的態度。一個是出於保護自己財產,另外有沒有其他那種想法?哈哈哈哈,樓主自己考慮。
建議嘛,要麼就是首付一半一半唄,他家不要有借款咯,也說明借款為婚前唄。不過估計這個你男朋友應該也不同意。家裡條件好的話,你可以自己一套啊,各自還貸唄。這樣也不虧。你的錢拿出同等還貸價,兩個人誰也不佔誰的便宜。
我跟我老婆要結婚之前纔去看房,房子是我們一起去看的,房子也只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我們兩個人都覺得沒什麼,感情好久結婚也沒想過離婚。我覺得婚前就開始斤斤計較,婚後也不會幸福到哪去。尤其是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了。
題主的問題很典型,就是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登記一個人名下。
離婚時需要商量著來,商量不好的只能法院判,一般判房子給房產證上的人,還貸也是他來還。因為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給你一半的錢。房子升值的部分也有你的一半。但是你給人生孩子養家的犧牲也不小。總之你挺虧的。建議你的收入盡量不要去還貸或者貼補家用,給父母讓他們幫你存起來。
或者自己掏5萬出來,倆人湊首付。這樣房子寫倆人名字,離婚一人一半。
不加名字你也有份 沒關係 但由此可見男朋友不是真心愛你
建議你自己私下買本書看看,一本書讓你搞懂婚姻中的房子問題。
婚房最好是夫妻倆一起出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