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致經過:

有一個女孩陳某,2011年左右通過同學介紹,當時是說介紹對象,加為qq好友,偶爾聯繫,期間一直沒有見面。 2014年10月份左右聯繫,陳某告訴我沒有男朋友(有聊天記錄證明,很關鍵)。便約陳某一起去看電影,看電影期間氣氛比較曖昧,挨的比較近。

其實陳某在與我看電影之前一直到現在一直有男朋友孫某,我並不知情(也有聊天記錄證明)。

在2015年1月份,陳某告訴我其男朋友孫某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得知我去年10月份與其看電影的事情。孫某毆打陳某,讓陳某以我觸摸陳某上體為由以性騷擾和強姦未遂的罪名起訴我。 請問,如果起訴,這樣的事情經過檢察院會受理么?我該如何應對?關鍵兩點:

1:本人不知道在約其看電影時,陳某有男朋友,有聊天記錄為證。

2:較為親密的接觸,絕對沒有強迫,如果電影院有攝像頭的話,絕對沒有沒有強迫行為。3:她男朋友孫某就是為了報復我。


1、性騷擾不歸刑法管,請找治安管理處罰條例。2、強姦未遂,先看你有沒有強姦行為,再談未遂。

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別說什麼強迫作證,女方以及男方身上沒有被強姦留下的痕迹能叫強姦?如果沒有強姦痕迹,人家就算把你綁起來強行擼你一發用你的精液灌入女方陰道然後拉著女方去醫院做鑒定都沒用。公安機關處理這事特別謹慎,有時候真的有強姦行為,但是身上沒有對應痕迹都不會以強姦定案(有案例可查)。

ps:遭遇強姦了一定不要想著去順從,一定要用指甲也好用牙齒也好,在施暴人身上留下點傷痕,一旦脫離施暴人控制,立刻馬上報警並做相應鑒定,千萬不要拖。

3、如果他這麼做了,你聯合那個姑娘告他一發誣告陷害罪,這個真歸刑法管,關係再牛不死也脫層皮。
首先,對於嚴重違法行為也就是犯罪行為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的,在提起公訴之前,需要先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被害人除了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幾個罪可以提起自訴外,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的。被害人可以選擇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其次,我國現行刑法上沒有性騷擾這個罪名,只有猥褻婦女罪和強姦罪。第三,強姦罪是以暴力,脅迫或其它手段強姦婦女的行為,從你對事情經過的描述來看,你應該沒有強行與你的女友發生性關係的意圖和行為吧??你在這個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都沒有達到法律所禁止的程度。

第四,猥褻婦女和侮辱婦女這個嘛,你情我願,沒有暴力脅迫等強制行為,不構成此罪。

第五,或許不夠全面,或許可能不夠完美,或許可能有些書面,希望可以給你一顆定心丸。第六,友情提示: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之前,有權委託律師作為你的辯護人。哈哈,只是以防萬一。祝你沒事啊。。


沒事,題主一萬個放心,這種事公安機關聽了都估計不會立案。你可以先跟那個孫某說:1.我才沒強迫摸你女票2.這種事公安不會立案,你也沒證據3.我要告你誣告罪。哎,現在法盲真多

是否犯罪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判決來最終認定。

強姦罪的犯罪構成第一個回答的已經說過我就不啰嗦了(好吧其實是懶。。)

題外話:我只有一個問題啊,題主人家男朋友隔了三四個月跟你說他看到你們在一起的監控你就信了啊,且不論他有沒有渠道看到所謂的監控,你該不會以為監控記錄是永久保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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