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吃饭,我用公勺把鱼肉剔出来放碗里吃,顺带也把鱼肉捣碎了方便别人夹,然后一个同事说要吃就夹一条吃,小时候没人教过你吗?(开玩笑的语气),我们当时4个人,三条鱼,一条特别大,两条小的,还有个人说他不吃鱼,但我也不好意思一人吃一条

差不多就是这样,我以前和同学朋友去吃饭都是用公勺把肉剔出来放碗里吃,关系好一点的直接上自己筷子也没事,所以当时我想公勺应该没人会介意吧

所以我这么做很过分吗

没有直接用公勺对口吃

啊这。。我可能真的是语文老师死的早,不知道为什么好多人都误解了,我没有就著菜挑骨头啊(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干吧),我只是扒拉下一块肉而已,骨头肯定是在自己碗里慢慢挑啊,还有把肉捣碎也不是捣得稀碎的意思,只是把骨肉分离而已,弄下来的也是大块的肉


首先回答过分!

你同事对你还是客气

有公勺必须用公勺!

跟你关系好不说出口,不代表不介意

然后你把鱼肉放到自己碗里,自己挑骨头用自己的勺子捣碎是没人有意见。

但你突然没征求同意直接捣碎???这操作是?


你应该弄一块到自己碗里来,再去剔鱼肉。


你把鱼肉捣碎的做法不妥。至少我不喜欢吃被别人捣碎的鱼肉。


是把公勺放到嘴里了吗?如果那样是过分,很没教养。


这种问题问出来就已经很过分了,缺乏常识和礼仪。


不过分就是不雅观

因为你吃个饭考虑太多了别人知道吗?即使你想著别人,但你的做法挺随意甚至有点自我


象这种大块头的或者需要拆分的食物,请让服务员来分解。如果自己动手分,首先同桌人必须足够熟悉(不熟就想都不要想),然后先征求同桌人的意见,在一丝丝勉强都没有的情况下,才能分。就这样,还是有风险的,好一点会被人认为爱吃,糟糕一点就直接是个吃相难看的吃货了。所以,如果在意,请让服务员来分餐;不在意就自便吧,怎么爽怎么来。我是吃货,我不赴宴,需要聚餐,首选分餐,不能分餐,应付了事。


广东很多店内,蒸海鱼都还专门要求服务员端下去剔骨的。

不过你这样一般会征求桌上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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