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已經四個月了,是她先給我表了一半的白吧,就是像表白又像在認真的給我說事情的那種,我們本以為我們在一起過個一兩個月覺會淡吧,誰知道現在已經4個月比以前更加的膩了,放假了每天還無時無刻都在發消息,而且還不怎麼有大的矛盾,有一些矛盾但是一會就好了,之後感情更深了,這算不算是我們會一直好下去的徵兆呢?還有沒有一直好下去的方法呢?


有的人可以一直熱戀,我指的是對方會一直疼愛你,在兩人能有效溝通互相體諒愛護的前提下,會更加珍惜擁有彼此,就可以長久保鮮…說最後都親情巴拉巴拉的…就是不愛了,只有所謂的責任或者沒有更好的選項可以選擇

伴侶雙方要自律,會傾聽對方的聲音,表達自己的想法,問題積極理性解決,不對對方說過分傷人的話


熱戀期應該有一兩年吧。

不用管這些時間的啦,過好當下就可以啦。


過好當下。

冷淡期來了也正常面對


謝邀………………不是說變談了,感情是不會變談的,只是慢慢熟悉之後對方的神祕感就消失了,就變得跟自己的好朋友一樣

從陌生人變成親人,不是感情變談了,而是從一開始那種想要強烈瞭解對方的慾望變談了


這種事情,沒什麼方法論吧。相愛就好好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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