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範圍:如果允許在病人同意的情況下開展人體實驗,會有哪些好處或者壞處?


看過報道,在美國,癌症患者可以自由選擇,給新葯做臨床試驗,這也是在美國治療癌症比在國內治療好的福利。新藥效果好就有生的希望,就算不成功也沒有什麼損失。


其實,現在許多所謂的新葯入組,就是這個意思,常規治療無效,試用新葯治療(而這些葯尚處於研究開發階段)


好處:

1、為人類醫學提供更多的醫學研究數據;

2、存在讓病情有所好轉的可能性;

3、人生多了件有價值的事情;

壞處:

承擔試驗存在的未知風險,痛苦甚至死亡。


反正沒辦法了,那就試試吧


如果有機會建議去試,能上臨床三期的副作用都是可控的。萬一有用可以救命。


應該可以,就等於當小白鼠試藥,拼一下


是我我應該會接受吧,前提是不要太痛苦,都沒活路了也不能讓過的太苦了。現在聽說有很多免疫療法都在試行,死馬當活馬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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