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比較癡迷的,去耗用時間,精力和情感的那種。比如去寫同人文,看同人文,剪視頻,畫劇中或小說中人物的手繪,去分析劇情和人物,收集觀看關於作品和人物的視頻和照片,買手辦。為這個作品和人物付出情感,當作信仰和精神寄託,去喜歡他,愛他,崇拜他。會因為護自己的本命而去跟人爭論,替喜歡的角色辯解。自然我不是無腦粉,如果自己喜歡的本命錯了,那就是錯了,我會承認不會護短。 以上只是舉例,我沒有做那麼全面啦

其實像我這類的人蠻多的,我在貼吧,知乎和組織羣裏和許多同好聊的不亦樂乎。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心性思維成長和改變,再算上身邊人無心或有意的嘲諷指責,說這類的話「喜歡那些有什麼用,又給不了你什麼,不如多賺點錢」 「你好幼稚哦,我現在都看不下電視劇了小說了,喜歡那些虛頭巴腦的人物,不如喜歡些現實的,買現實的東西」

當然了,我也沒有沉迷這些影響生活和社交人際,他們也不是不喜歡影視小說,無聊時也會去看,看的時候會上癮熬夜追劇追小說,他們還會沉迷網路,刷快手抖音,刷騰訊新聞,微博微信等軟體。 即便是我父母,也會沉迷電影電視,刷快手抖音。

他們認為自己比我心態正,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發自內心的喜歡和情懷,去浪費時間精力財力,看過以後過幾天就拋之腦後了,而我會去付出真心和情感吧。

說個題外話,我不僅喜歡這些影視劇和小說,還很癡迷古風,比如漢服,古裝服飾,首飾物件,古風音樂歌曲,舞蹈,建築,用具。 詩詞歌賦,在我們那個圈子用偏古的方式說話。 古風的一切一切,我都超愛,很嚮往。聽古風歌曲有一種釋放靈魂,心境平靜舒服的感覺,看到古代建築,包括寺廟,就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我並沒有像其他同好那樣買漢服,古風首飾和物件,只是聽古風歌曲,看關於古風的活動。身邊的人走的都是時尚潮流路線,見我喜歡這些就很驚訝

我喜歡聽老歌,看老劇,更加偏愛10年以前的劇,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歌,現代的歌也喜歡,主要還是喜歡古風類型的。於是身邊的人又說我落後,老氣……

如今我也不知道,我一96年的大齡女青年,依然喜歡虛構的東西,是否真的太幼稚?自己有時也覺得有那麼一絲絲中二氣息,不現實。

喜歡古風,聽老歌看老劇,真的是落後老氣嗎


人對於整個地球乃至宇宙本就沒有意義,人生實際又有什麼意義?所以如果醉心於一件事,那就去做吧,只有人生對於自己來說活的值,那就是最快樂的人生了


切不切實際,端看你怎麼認識「實際」以及你所處環境的「實際」共識是啥。

一般的實際總歸都是生活,得有經濟支撐,得有社會交際……

其實往大了想,沒啥衝突的,只要你有穩定的支撐,經濟方面父母給的也好以及掙的也罷,心理方面真誠的愛好也行當做價值追求也行。

人生路,責任和自由之外,無限自由。


巧了,我也喜歡。

一個愛好而已,要說和實際,哪個愛好都能找出不和實際的地方來。


存在即是合理。

意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出自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序。

來自百度百科,我沒看過。

但這句話我個人覺得精闢的地方,是它在強調理性。

你去工作就是合乎理性,你去玩耍它也是合乎理性,但你在該工作的時候去玩耍,這就不夠合乎理性了。

我們中國也好世界哪裡也罷,我們正常人判斷一個人成不成功,就三點,名錢權。

但近兩年給我的感受,其實看一點就足夠了:錢。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利未必是指錢,但錢一定是利。

這種價值觀叫做普世價值觀,也叫大眾價值觀。

如果你說「我對錢的需求不大,我就忠於追求內心的歡樂與平靜,追求靈魂的安放與自由。」那麼就請你內心強大一點,不要去在意外界他人的看法,以及外界對你的評價,你既然選擇從大眾洪流中走出,又何必渴求得到他們的認同呢?

你是對的嗎?不一定。

但我知道你這樣,談不上錯。

你與他們的問題,僅僅只是一個差異的問題。

有關差異,無關對錯。

事實上人人都有差異,不過當你與大部分人的觀點不同時,這種差異將會被放大。

而一個真正文明社會,人與人之間是可以包容和理解彼此之間的差異,而非給予對方不認可和抨擊,當然,前提是這種差異不會影響他人。

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自己怎樣生活的權利,即使是撿破爛,它也是一種生活方式,也應當給予尊重。

以前的人沒得選,但現在,我想做一個自由的人。

但實際上現在的人也未必有的選,現在人的壓力,焦慮,痛苦,迷茫,都比以往來的更為猛烈。

所以當你沉浸在二次元,影視劇作,文學作品時,當你追求內心的情懷與歡樂時,別人就會覺得,憑什麼。

憑什麼你不焦慮,不痛苦,不迷茫,不為未來而感到緊張呢?!

以至於他們都替你緊張的要死。

所以他們自然就會覺得,你之所以如此,不過是在逃避現實,你在逃避那些我們正在承受的感受,我們正在面對的困難。

先不說你是否在逃避,我就想問問,即使你在逃避,又怎麼了??

誰規定的一定要面對?

哪條法律規定人不能逃避現實的?

嘿嘿,沒有吧。

不要說什麼萬一家人突然得病你沒錢治怎麼辦,這種道德綁架的話。

說得好像你努力就能有錢一樣。

但我們終究還是要考慮現實生活的,畢竟我們活在現實之中,我也並不否定努力,努力和勤奮永遠都是值得學習,和尊重的優良品質。

生存,是生物永恆的主題。

恰恰,你所熱愛的那些事物,都有謀利的可能性,都可變現。

做你喜歡的事情還能掙錢,我覺得是最美好的事情了。

唯一難的是,喜歡的事一旦你當成工作去做,也許就會消磨興趣,並且,你也未必能靠此掙多少錢。

但如果你真的非常非常熱愛你所乾的事,沒有它你就不能活,那麼我相信你將其當作工作來做,是不會磨滅你的興趣的,否則你就不是真正熱愛,僅僅只是喜歡。

而做你所熱愛的事,你自然會努力下去,不說能掙什麼大錢,溫飽我相信是沒有問題的。

除非你是不肯學習抗拒接收知識的笨蛋,否則你一定能找到此類的生活方式。

寫到這裡,我才明白過來,這個問題問的,其實就是「我喜歡什麼有錯麼」和「選擇怎樣生活有錯嗎」。

無論你喜歡什麼,既然你喜歡,那總有你喜歡的原因,只要你喜歡的事物給你回饋是良性,是積極正面的,是身心舒爽並且不會影響他人的,那麼你喜歡什麼都沒有人有資格對你指手畫腳。

但你的關鍵是,你想把你所喜歡的,與生活方式合二為一,並且得到外界的認同。

那麼你光靠喜歡是不夠的,因為你已經把喜歡的東西,上升到生活了。

如果這一點對你很重要,那麼我建議你在那些領域裡好好努力,雖然這些領域裡的東西都是講天賦條件的,但咱們做不到最好,做個中游上游,實在不行就在下游,講天賦條件就是扯談,努力就行。

如果你說「我不想為此努力,我不想活的太累,我不想以此謀利,我只想單純的喜歡。」

孩子,這又有何不可呢?

但我們還是要回到合乎理性這個問題上,你的生活怎麼辦?你不要理性了嗎?

要麼,你就單純的喜歡,別影響生活,我舉雙手雙腳地贊同你;要麼,你就直接喜歡的徹底點,將其變成你生活的方式,我願誓死捍衛,你選擇怎樣生活的權利。

怕就怕,你真的分不清,你想要什麼。

如果你分清了,如果你合乎理性了,請你不要在意其它,請加大力度的喜歡下去吧!


這種程度的愛好什麼時候輪到他人來說三道四了?


我也喜歡,我比你大。

只要不影響正常生活,喜歡這些東西很正常啊,光明正大。

另外你可以變現。

你寫同人文,可以髮網文賺稿費啊。

其他剪輯影視劇,評論,影評也可以做自媒體,發抖音之類的APP,都是有機會賺錢的。

你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愛好變成兼職,變成錢。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人興趣愛好,這點無可厚非,所以你不必要也不需要去看別人臉色,喜歡你自己的就可以,但是在這個喜歡的過程中保持自己的理性,不要盲目衝動就可以。

人生路是你自己走,生活是你自己過,何必在乎那麼多。


什麼是文化?何謂人文?說白了就是古今人類流傳下來的故事。而這些故事,在大的門類上,可粗分政治、經濟、文藝等。提問者所欣賞的基本就是藝術或文藝的部分,而這一部分,無論古今中外,都本該是豐富自我生活的所在。儘管在這裡面也難以割捨與社會名利色權相關的糾結、摩擦及其得失利害,但是究其基礎本質,貴在自我認知的提升、自我修養的漸進、自我世界觀或宇宙觀所能達到的境界層次。其實,一旦理解了這種分析,亦無論青春年少,抑或處於盛年還是老朽;亦無論自我困頓,抑或他人評說還是輿論誤導,任何人都可以毅然決然的奔著自我心怡玩意兒,一如既往地去愛好、去癡迷、去自娛自樂吧!


並沒有啊,喜歡就好啦,文學那麼多編織得美好的故事,為什麼會不切實際


不會啊!喜歡就去嘗試。現在是紅利期。


雖然形式不一樣,但是收穫的滿足和快樂都是一樣的,這纔是現實。

不管你是喜歡游泳,健身,籃球,購物,玩具,電遊,桌遊,穿著,打扮,美容,小說,繪畫,雕塑,文學,歷史,人文,音樂,風景,旅遊,電影,電視劇,漫畫,動畫,同人,手辦,模型……等等等等

也不管你享受的是過程,還是結果

歸根結底,你收穫的都是自我的滿足感和愉悅感。這種情感的需要是最現實的東西,也是文化進步的一大特徵。

小孩子的因為情感和思維處於發展期,所以獲取快樂的途徑和方式很簡單。隨著年齡的成長,人們對獲取快樂的方式要求也越來越複雜和多樣化,簡單的東西已經無法滿足。所以會把小孩子喜歡的東西歸類為幼稚類,切割開來,作為成長的標誌。

但是,這種切割往往很暴力,很標籤,很主觀化。有些人只是沒有去真正瞭解過,便膚淺的立下了結論。

不瞭解的時候往往會把某些相似的東西混為一談。

比如:玩具小人和手辦,喜羊羊和CLANNAD,機器人玩具和海洋堂模型。

以前聽到類似動畫漫畫都是小孩子看的之類的話,我都會很生氣,都想要辯解一番,但是基本很少有人會聽你說話,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很難,很難很難。

但是有一句話你可以試著對她們說一下:「成熟的心多少有著一定的包容力,對不瞭解的事物多少也會保持著尊重的態度,看來放棄看動畫並沒讓你們變得更成熟。」


既然喜歡,就不要放棄。

我認為,能喜歡一個東西到癡迷的程度,是很幸福的事啊。內心有熱愛,精神上有支柱, 比沒有信仰沒有感情要快樂得多。

那種彷彿能拿出一切去支持自己信仰的能力,我願稱之為恩賜;那段心無旁騖去熱愛一件事的日子,也許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人總是要靠希望或者我稱之為信仰的東西來真正地活著。

一個人,一件事,一部作品,只要能成為某人精神上的寄託,就不該被其他任何人否定。


嗯,我一個00後也不知道說啥。

畢竟這都是自己喜歡的東西,你要是真的喜歡就別畏懼世俗的眼光。但是反過來說人活在世上總是要和別人接觸,實在喜歡就自己偷偷的看。喜歡這東西又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事。你父母年紀大觀點陳舊也不是不能理解。但還是要尊重他們。有的事情不是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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