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很多道路上樹木都種在道路中央,導致通行寬度變窄了,為什麼不直接種在旁邊綠化帶上呢?


針對這個問題的描述,解釋起來其實非常簡單,就是綠化帶不在紅線範圍內。

個人猜測就是綠化帶不在紅線範圍內,無法種樹。但是這條路上下連續路段都有行道樹,為了保持連貫性就只能加一排行道樹。然後由於盲道限制沒有空間,就只能在右側增加種植池種行道樹,最後剩下0.8m左右最底限的道路寬度。

多方位的條件限制導致出現了這樣的情況,這個設計雖然基本符合相關的規範,但是實際不合情理。行道樹的栽種是在保證正常人行道路寬度基礎上種植的,如果寬度不夠的時候,就一般不會強行加行道樹。一般來說雖然沒有特彆強制的規範,但是實際都會保證除去種植池後,人行道寬度最低在1.5m以上的時候設行道樹。不過這個時候如果仍然覺得路太窄,就不是行道樹的鍋了,說明人行道寬度在規劃時候就太窄了。

隨手找了一張圖片,這個其實纔是正常人行道跟行道樹的關係。行道樹一般要麼在最左側要麼在最右側,基本不會是在中間的。


應該是先有的樹後鋪的地磚


中央種樹好啊!保證駕駛心態。

畢竟光應付前面的sb已經心力交瘁了。


看這個圖片 我覺得大部分原因是 本來行道樹的那個地面應該是綠地的 但是如果這麼修的話 人行道就不夠寬了 忘了哪本規範了 好像是城鎮綠地啥的 裡面規定的各級道路所配建的綠地寬度有一定要求 但是往往都達不到 所以就這麼栽了吧 行道樹的樹下也是視同為綠地的。

再一個 如果這個道路是原有道路改造的 那十有八九就是把原有綠地變窄了 但是樹沒移走 直接鋪裝了 簡單粗暴 不減少綠地面積各個部門湊合能說的過去


圖上的已經算是好的了,老城區的樹木樹齡大 ,人行道最窄僅40cm。

一般來說都是先有樹,後有人行道。

而且圖上樹池是公家的,花圃綠地應該是私人圍牆外的,±無法種植。


只說題圖的話,這就是一個錯誤的道路橫斷面設計。

正常的道路設計中,行道樹應布設與人行道內側,行道樹樹池的邊框應貼著路緣石,在樹池的外側佈置人行道,在距道路紅線100cm到50cm的範圍內布設無障礙盲道。人行道下設管線檢查井應避讓盲道,保證盲道順直連續。

這麼做的原因是人行道的內側空間其實也是設施帶的位置,放置樹池的同時,可以利用樹池間的空間設置路燈、龍門架、路名牌、信號燈、交通標誌等多種道路附屬設施的基礎。這些附屬設置佔地寬度均小於樹池的大小,可以有效節約道路空間,保證人行空間。

至於題中說說為啥不種在旁邊綠化帶上,很簡單,旁邊綠化帶不在道路紅線範圍內,不屬於道路用地,是別人家的地,道路設計沒有權利在上面種樹。

我能給題圖中的道路設計找到的最好的解釋就是,這些樹是先於道路建設的,道路建設時由於種種原因無法伐移,只能直接在樹木邊上修樹池完事,置於人行寬度和盲道布設只能因地制宜了。


蘇聯就是這麼乾的


道路紅線範圍內的用地與道路紅線範圍外的用地權屬單位不一致,行道樹應該為道路建設方種植,外圍綠化帶應該為外圍建築退讓建設。


為了綠化吧!不然尾氣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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