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如果公理無法被證明,請給出理由。如果公理可以被證明,則請舉出實例。


除了引入更強的公理來證明舊的公理以外,不可能存在一個數學意義上的對公理的證明。

雖然,物理實驗上的經驗證明仍是可行的。


只有先驗的假設或約定,才能算是公理。公理,是不能夠嚴格證明滴。


舉個例子。假設有一個數學系統有三條公理:公理A,公理B,公理C。如果公理A能夠被公理B和公理C加上數學推導證明,那麼這個數學系統只需要公理B和公理C就足夠了。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公理不能被證明。如果一個公理被證明瞭,那麼這個公理就失去了當公理的資格,降級成為定理。


因為證明的定義是邏輯推理,邏輯推理需要前提,前提本身是另一個公理,所以,公理可以通過設置新公理得到證明。但新公理本身沒有。

結論:公理在世俗意義上不可證明,數學上證明是非常狹義的概念。世俗意義上的證明,本質上是一種感覺和相信。在世俗意義上只有假設和承認公理的正確性。

所以數學很無聊啊。缺什麼就在公理集中補什麼,打補丁式的研究。

數學的絕對正確性只是因為逃避了對公理的質疑


被證明的那就不叫公理,叫定理。

公理是不正自明的命題,也可以叫公設,或者假設。


公理都是數學家根據人類的認知公認的。是不需要證明,也沒有證明的。通過公理去證明出來的叫定理。


公理是定義的,可以證明的叫定理


對於公理,人們給出的定義差不多是沒有辦法證明,但是大家都認可的,也就相當於是你知道他是對的,但就是沒辦法證明出來。

公理是人們在不斷地思考與探究中,鋪下的地基。也正是公理延伸出定理,然後共同構建了現在的數學體系。

個人認為,公理是可能被證明的,當未來的數學繼續發展時,必然會有更加高明的手段與方法,那麼也就更有可能證明出我們證明不了的東西。

其實這些東西用起來也讓人不太順。明明它應該是對的,但就是找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不過現在除了歸納法,真的沒有方法去證明……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