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大战克隆人

作者:史提芬麦基

2028年,人工智慧高度普及的一年。满大街都是无人驾驶的汽车,计程车司机因此失业;智能化零售和电商致使导购员彻底消失;AR、VR和MR等技术,结合人工智慧、地图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替代了真人导游;新型柔性机器人造就更大范围的懒人经济,保姆和服务员越来越难找到工作;标准化、低技能、单一的、重复的工种,均被人工智慧取代,低薪工人(行政、销售、服务、公共交通、建筑、中介及生产行业)大规模失业……而在创意产业,个性化推荐+搜索技术+智能计算+兴趣引擎+情景感知等匹配情绪的场景化新闻时代到来了;数字广告业时代从猜测营销进化到感知营销,在人工智慧的辅助下,通过机器学习技术,广告投放更加的精准,从而更好地匹配用户产生共鸣……

北京赢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更是斥巨资引入人工智慧程序「Benjamin」(本杰明)创作剧本。这简直是编剧的灾难!本杰明已「学习」过数万小时的电影电视剧,寻常编剧穷其一生都望尘莫及;而本杰明「写作」剧本的速度更是普通人类不可企及的。由此,林磊的工作从职业编剧变成了职业读者,每天加班熬夜审读本杰明吐出来的新剧本。这显然和他的志向不符。林磊是一名编剧新手,他来北京是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编剧,而不是一名优秀的读者。因此他愤而辞职。

林磊加入北京合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继续追求他的编剧梦想。「合胜」是导演林军在十年前成立的,创业维艰,夹缝求存。林磊想要报人工智慧的一箭之仇,和林军商讨创作一部科幻网路剧,讲述人类如何战胜人工智慧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在未来,人工智慧统治了地球,而基于机器人三大法则,它们无法杀害人类,但人类中有少数不甘被奴役的激进分子,团结成类似古时的「天地会」那样的组织,企图回到人类主宰地球的时代——「反清复明」。林磊和林军讨论得正欢,这个故事却已经被「赢一」拍出来且上线了,编剧正是本杰明。原来,这个构思在林磊离开「赢一」前就有了,当时林磊只写出了第一集的剧本和一些设定,后面的情节——「人类怎样战胜人工智慧」——却怎么也想不出来,只好先搁置在公司的硬碟里,这些数据被本杰明读取过,它续写了后面的情节,也优化了初始设定。而人工智慧编剧更厉害的地方在于,它能在广大观众收看这部网路剧的同时收集大数据,分析出剧中的G点和槽点,迅速修改下一集的剧本,在上一集播出的次日导演和演员就拿到最新的剧本,一周内完成摄制。同时这部剧随时欢迎广告,无论什么类型的客户,本杰明都能做到精准无误的无缝植入,使广告毫无突兀之感……林磊起诉本杰明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但很快就被法院驳回,理由有二:本杰明非自然人,不构成诉讼主体;根据林磊和「赢一」的雇佣合同,林磊受「赢一」雇佣期间,他的所有创作版权均归「赢一」所有。

就在「合胜」濒临倒闭/被收购的危急存亡之秋,又传来噩耗——林军的祖父林海病危,临死前想见孙儿最后一面。林磊陪林军连夜赶到。林海告诉林军,多年来他隐藏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林海是香港人,年轻时在香港当法医,同时他也是功夫巨星李小龙的影迷。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不幸逝世,享年33岁。为了查清李小龙的死因,其尸体被解剖后,肝、肾、小肠、结肠、血液及胃部残存物样本立刻被送到香港当地的化验室,由法医部进行检验……而年轻的林海在事后偷偷保留了一些样本。1996年7月5日,世界上第一个用已经分化的成熟的体细胞核(乳腺细胞)通过核移植技术克隆出的生物——绵羊多莉诞生。几乎与此同时,林海使用当年尸检的样本,克隆了一个李小龙,取名李克龙。但克隆人是违法的,一旦被世人发现,襁褓之中的李克龙有可能被人道毁灭,为了保护李克龙,林海把他送到少林寺,求方丈收养这个克隆人……林海交代完这件事才得以瞑目。

料理完祖父的后事,林军和林磊商议,假如找到这个再世的李小龙——李克龙来拍功夫片,一定能创作奇迹,完胜「赢一」!林军和林磊乘坐无人驾驶的飞机空降少林寺,不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一个酷似李小龙的扫地僧,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但却在方丈的悉心栽培之下,早已练就了不世武学!林军和林磊求见方丈,但方丈却好像未卜先知似的不肯见他们。林军和林磊便每天砍柴挑水,希冀以真诚打动方丈。在这期间,他们俩也和李克龙结下纯真的友谊。

二人感叹,这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方丈翻日历,这天恰好是猴年马月的第一天——

公历 2028年 06月 05日

农历 2028年 五月 十三

(戊申年 戊午月 辛酉日)

戊申年(猴年), 戊午(马月),

2028年芒种时间2028年6月5日 11:15:39

所以是马月的第一天

经过一番折腾,方丈终于肯接见他俩,知道他们要带走李克龙,便提出一个条件:其中一人留下,剃度出家,为期三年。林军和林磊经过一番商议,最终林磊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你——留在少林寺藏经阁中抄写经文,直到抄写完整部《大藏经》才下山还俗。

林军和李克龙签下艺人独家经纪合约,相继翻拍了《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等一系列电影(以上作品在未来均已超过知识产权五十年保护期),叫好又叫座,观众们欢呼李小龙再世,合胜影业完败赢一!同时,林磊用飞鸽传书的方式把新写的剧本寄给林军,李克龙也演了不少新编的剧目,同样获得广泛好评。

三年很快就要过去了,林磊竟在抄写大藏经的过程中发现了《编剧的奥义》,大彻大悟。而「赢一」方面不甘心这样被「合胜」打败,一再出重金要挖李克龙。此时的李克龙已不再是当初在寺庙里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头陀,他学会了很多现代都市的无情法则……终于,李克龙单方撕毁协议,离开了合胜影业,转投「赢一」。但林军也得到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违约金。

林磊抄写完《大藏经》,告别方丈,下山来找林军,林军对林磊痛斥李克龙背信弃义,早知道当初不要带他下山。已如世外高人般的林磊劝林军放下执念,莫要犯嗔,他已经领悟了《编剧的奥义》,一定能写出惊世之作,助林军一臂之力。林军问林磊,编剧的奥义到底是什么,可不可以教他?林磊说当然可以,编剧的奥义其实就两个字——走心。

用林磊写的剧本,李克龙违约的赔偿金做制作费,林军导演出了《惊世之作》,在首映礼上,「赢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说李克龙有些话想对他们俩说。林军起初不同意,担心李克龙是来砸场子的,但林磊劝他: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林军终于勉强同意。追光灯下,李克龙「现身」——却不是他的真身,而是一台电脑。原来,李克龙不久前已经坐化,他当初并非背信弃义,而是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李小龙的克隆人。他想,他的前世李小龙在33岁那年死去,人的命数就如基因一样不可更改,这一点在下山前方丈已经提示过他,这也是最初方丈不肯见林军林磊、不愿让李克龙下山的原因,但就算知道自己要死,也应该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精彩地活一次,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李克龙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怕拖累「合胜」使其蒙受损失,所以才假装毁约转投「赢一」。而到了「赢一」之后,李克龙与人工智慧本杰明进行了深度合作,把他(也就是李小龙)的武学思想全部输入了电脑,完成这项工程之后,李克龙的肉身寿终正寝,而他的精神却活在了「赢一」的伺服器里,得到了永生。李克龙表示,他希望通过和人工智慧的有机结合,继续将李小龙/截拳道的思想在全人类中发扬光大;也希望「合胜」和「赢一」能放下门户之见,群策群力,为全世界观众奉献最优秀的中国电影……

终场画面:那些原本依赖于人工智慧的懒人们纷纷放下手机,换上练功服,在林磊的带领下练习武术,林军则拿著8毫米胶片摄影机纪录著这个激动人心的场面,LED巨幕上,李克龙露出了笑容。


emm...虽然复制记忆基本不可能,但是如果克隆人有你的记忆,那也仅仅是有你的记忆。你死了之后,就算他继续过著你的生活,我觉得你自己并不能感受到或意识到他在经历的事情。所以这不算是你个体生命的延续,外人看来那是你,但是你自己知道那不是你。

而且个人感觉不能无限克隆一个人,端粒学说什么的,我也不是很懂。

以上是一个毛都不懂的小屁孩的瞎BB,您看看就好不必当真...


这要看你如何定义你自己了,如果你认为在你死后有个拥有你记忆并且外观上以及DNA都跟你一样的人继承你的生活并且你认为那个人就是你的话,那么你所提的问题的回答就是:克隆人并复制记忆后就算永生。

但是,这种说法我是不认同的,克隆人拥有本体的记忆只能算复制人,而不是被克隆人本身。


每个人的魅力形成,与其成长环境密不可分。同样的环境,对不同人有不同的影响。你要做到完全一样的克隆永生基本是不可能的。


先不说记忆复制这种高深的技术能否实现问题,先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在全麻后被完整地复制了,那么你醒来后发现自己是复制人的身体还是被复制人的身体,又或者你会感到同时有两具身体?


复制一个完全一样的你…那他是你吗?记忆可以复制…灵魂怎么转移?对于别人来说你还活著…但是对于你来说,他只是另外一个人而已…


实现永生的方法是容易达成的,难得地方在于为什么实现永生?

举个例子就是玩到GTA5的方法很容易,不想花钱的话盗版也能玩上。但是你会想一直沉迷在GTA5的世界里而不会想玩GTA6吗?

相信我,没有目标的永生就是一种痛苦的刑罚。如果你为了一直研发GTA系列而永生,那我一定坚定的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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