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客廳到陽台之間的上翻梁打了,但又是承重牆,開發商不讓打,當時買房子時說能打,上翻梁高30公分,平時出入都要跨出去,嚴重影響使用,室內高30公分符合建築相關規定嗎?我們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般來說有退台,露台的洋房或者別墅會存在這種情況,原因是樓上樓下的房間功能發生變化,隔牆位置上下不對齊等。比如下方是卧室,按傳統卧室最好不要現梁,所以結構梁就只能上翻。

我不清楚建築專業的規範上有條款沒,結構專業的規範是不會規定這些東西的。但是這個300的反梁切切實實影響了用戶的使用功能,可以要求開發商整改或者賠償。


這個問題有意思了,首先,國家規範不會有不允許上翻梁的條文,所以不用想的從規範入手,其次,好的建築,從使用功能來說會避免出現這種影響使用功能的情況出現的,所以,建築以人為本,也是這意思,建築本身就是為人提供居住的場所,當然本著使用方便,居住舒適來說,畢竟,這個東西是個商品, 是花錢買的,題主提出這個問題,覺得影響使用功能了,可以與物業去協商,看怎樣才能做到不破壞原有設計理念(也許是渣渣設計出品,但開發商認同)的前提下,最大化的滿足個人喜好,畢竟咱買的事單元房,不是訂製的別野,您說是不。


有圖紙直接看圖紙。沒有圖紙可以用鋼筋探測儀探一下。有主筋的就是反梁了。如果要改,可以找房屋檢測單位做個局部安全鑒定。如果檢測單位認為必要,可能會建議改局部結構來擬補反梁缺失的問題,當然也可能不讓拆,這個要協調。題主可以另外委託設計單位出結構變更方案。

這個陽台設計就是有隔斷的,不是讓你通過房間可以隨便進出的應該是個封閉性陽台或者是外陽台~


防水的吧,防止陽台雨水倒灌客廳


一般來說,在這個位置是不應該有上翻梁的,太不符合設計習慣了,我懷疑有可能是上翻止水帶,是隔水的,如果是止水帶可以拆除。
沒有看到圖片,如果是退台屋面,陽台下部有客廳卧室等使用功能的空間,那麼陽台應該是按照保溫上人屋面的標準實施,會有找坡,保溫,防水層等設置,這樣室外陽台的完成面就會比室內高,不知道你說的是否這種情況,如果是,那麼是正常的。
可以要求,畢竟開發商承諾反悔不算數了。砸了的可能性不大,自己私自砸了可能還要賠償更麻煩。可以考慮陽台做個榻榻米。


按照結構分類,這是一個框架梁,它以上反梁形式出現,可能在下層有建築凈高或使用功能的要求,同時,這也造成上層像題主所描述的情況,既然建築已建造完成,框架梁屬於承重構件,嚴格來說不允許私自整改,關於有答主建議索要賠償我不是太清楚,建議你問問律師方面的意見,但有一點就是:梁動不得。

和題主同樣的問題 到陽台的這個台階有50CM高 台階裡面有個上翻梁 台階上交房後會有推拉門 這種設計師是實習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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