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腦時被忽悠了,一時之下交了訂金,到後來想到太貴了,自己沒有經濟能力去買,向對方要訂金對方不給,到底能不能退回來


書面到底怎寫的,一字之差完全不同


有收據沒? 有訂購協議沒? 有付款證據沒? 如果都有找工商局協調。找消協協調。找市長熱線協調。 協調不下來,搜集有利證據,商家不當行為,商家違規操作。在實名向管轄部門反映。 這一波操作下來,商家心裡也是mmp。


「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上:可以要回。

要是「定金」的話,根據題主的問題描述,不能退回。

至於實際生活中能否退回,不清楚。但建議試試,要求退回訂金


看當初賣家給你寫的收據是哪個定!這個定可以不能退,這個訂可以商量著退!怎麼說,商業上來講,定金是前期合作的一個保證,你不買了,是你先違約,人家可以不退!


如果對方違約可以要求雙倍返還


那協議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啦,如果是定金你違約肯定要不回,如果是訂金那就可以。


如果是定金,是要不回來的,除非對方同意退給你,如果是訂金,完全可以要回來,看你合同或收據上寫的是哪個字了,一字之差後果完全不同~


無書面就麻煩了,實體店就報警吧。雖然不怎麼好,但是會把你的錢要回來


沒有書面形式,


瀉藥。你說的是定金還是訂金?這兩個有非常大的區別,你自己可以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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