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試用期不簽合同。

2工作前十天不算工資。3節假日不放假,不算三倍薪資。

4遲到除了取消獎金外還要扣工資。

5如果有罰款,嚴重超過工資20%。6工資發放標準低於國家最低標準。7加班不給加班費,每周超過44小時。

8工資發放拖欠2個月發放。

9不給交保險。10公司對外宣稱職工的學歷全是假的。


仲裁申請請求可主張:1.試用期如超過一個月,可主張另一倍工資;2.工作前十日工資;3.節假日加班工資;4、5所列情形主要依據規章制度,主張規章制度是否依法制定(內容合法、程序合法、依法示明)6工資發放標準低於國家最低標準,可申請補足;7可主張加班工資,提供加班事實的證據;9不交社會保險,可主張未繳社會保險的損失賠償;8、工資拖欠問題、10學歷問題可根據關聯性提交證據予以佐證。


有沒有工作前10天的考勤記錄,有沒有從公司對公賬戶轉錢的工資發放記錄。有沒有能證明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如果都沒有自認倒霉吧。


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也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你可以申請很多項,比如二倍工資差額,加班費,提成。
你這找的問題點都挺對的,去仲裁列出來就行了。
你這種情況需要詳聊的,光看這些是提不出任何有價值的建議,可以添加changda115114詳聊。
寫申請書唄,然後附著證據去立案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