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天朝刑法哪條我忘記了。

簡單理解,量刑以傷害程度來決定。積極賠償並取得對方諒解書,爭取少判一點。


看在哪個國家和地區,什麼情形。

如果在中國,只有你自身遭受生命危險時正當防衛對他人的暴力行爲可以免於處罰,當然,刑法裏還有其他列舉的保護個人和公共財物免受損失基本就是擺設了,前不久就有追小偷小偷發生交通事故死亡被刑拘的新聞。

如果是在美國,不退讓法的州和城堡法結合,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可以直接用槍打成蜂窩煤——字面意思上的那種。

所以,如果不是正當防衛下,拿刀砍別人還是有一定可能被反殺,參考崑山龍哥。如果遇到崑山龍哥此類,反正就是先弄死對方再說,寧願站在被告席上也不要躺在太平間和解剖臺上。


別人用刀把你的腿骨砍斷,你覺得應該怎麼判呢?


故意傷害,砍斷腿骨?這致殘了吧?準備個幾十萬賠償,準備坐個七八年的牢吧,實待哦 不算減刑的那種。別衝動,不值得。


看專業機構的認定,達到輕傷可以判刑


用棍子打斷都要判刑,何況是用刀具了。


不考慮特殊情況是會判刑的


砍斷腿骨會造成大動脈出血,基本是秒殺,謀殺罪槍!斃


斷還是折這個區別很大,折了可以不判,斷了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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