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 心理學研究生,正在研究職務犯在監獄的心理改造,有沒有獄警大人給點意見,跪謝。


我跟職務犯似乎比較有緣,前前後後跟3個職務犯在同一個碗喫過飯。

關係很好的有兩個。一個是副廳,前市長、省人大代表,相處了1年。另一個是正處,前縣委書記,相處了1年半。

據我所知,職務犯是比較特殊的羣體。

從勞動上來說他們不會到一線。 而會幹一些後勤工作。這讓他們在犯人中屬於地位比較高的一羣人。

從待遇上來說,他們確實比普通犯人更好一些。

但是他們的減刑假釋比較困難。如果是級別比較高的犯人,他們的案子每次減刑都要經過高院,而普通犯人只需要到中院。

所以他們的改造心態是過一天算一天。不會有太大的追求,但也不會違反監規紀律。因為他們知道監規紀律是監獄裡面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不會輕易去挑戰。

總體來說,面對職務犯,不需要太大動作,因為別人很難改變他們。


你問獄警?人家會說嗎呵呵。人家當然是說官話,哎呀,文明監管啊,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什麼的。

作為一個坐過牢的,我可以告訴你,除了那種不小心犯罪的可能出去後不會再犯錯了。

那些真正的壞人怎麼改造?就說我坐牢當地的黑社會吧,其中一個骨幹成員剛坐完幾年大牢出來沒多久繼續搞事,然後繼續進去,然後在號子裏打架吧人鼻樑骨打骨折了,輕傷二級。

最後判決,老大所有罪加起來四五十年,但是由於有期徒刑制度最高25年,所以合併執行25年,2043年出來(從被抓的2018年開始算),等他出來再苟活兩年可以直接慶祝反法西斯一百週年了。其餘骨幹成員沒一個10年以下的。都是慣犯,真正意義上的壞人。我們普通犯人的判決書我見過的最多五張a4紙吧,他們的判決書比我表妹的語數外寒假作業加起來還厚。。。

還有一個小切格瓦拉,17歲第一次進來,由於未成年是從輕處理,在我進去之前一個多月吧就刑滿釋放了,然後過了倆月又進來了,在看守所裏過了18歲成人禮,然後由於判刑是按照犯事年齡來量刑的,還是未成年,給了他8個月有期徒刑,比我先出去一個月,然後去年的現在,我刑滿的兩個月後吧,又進去了,這次成年了,判的比較重一點,送去了監獄勞改隊。不到兩年三進宮,就如竊格瓦拉說的,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對這小竊格瓦拉來說,進號子就跟回家一樣吧,比家裡好多啦!哦對了,他三次都是盜竊。

所以,坐牢真的是教育嗎?只是懲罰罷了!對真正的壞人來說教育是沒用的,只能恢復出廠設置,怎麼恢復呢?當然是送去陰間,十八年後投胎啊。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樣問?難改造?思想上的還是平時行為上的?

作為一個在裡面呆了十幾年的職務犯,可以明白的告訴你,因為我本來就沒有什麼要改造的,平時安分守己,堅守住做人的底線,為了自由可以忍受一切。一句話,服從管理.認罪服法!

如果裡面的人個個都像我這樣,裡面就好管理了。監獄警察最喜歡管理職務犯,聽話.容易溝通,還可以幫他們做事。


監獄裡職務犯有兩種:一種是職務犯罪,如曾經是廳局級或省部級幹部。另一種是監獄犯人中的犯人頭。如積委會主任,積委會成員,值星號長等等。這兩種人一般不會抗改,相對好管理。因為他們比一般犯人待遇好得多,相對自由些。評積減刑他們優先,另外也不幹啥體力活。特別犯人頭職務犯有的權力很大,個別主任和值星可以左右一個普通犯人的生死,很多犯人想評積減刑都是巴結犯人頭。


蹲過兩次監獄的渣男強答一波。

通常,所謂職務犯罪的服刑人員。簡單理解就是,那些貪污受賄搞腐敗的一些曾經是官員的人。一般來說,這部分人或多或少總會有些人脈資源。雖然處在監獄,但與普通的刑事犯罪的服刑人員還是存在差距。這種差距無非是前者的改造任務從事體力勞動。後者,為腦力勞動。也可以稱之為管事犯。

天朝監獄法,字面理解,倡導懲罰與改造相結合。實際過程中,勞動 勞動 勞動。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