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看合同是如何規定的,雖然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但減免房租盡量還是要和房東商量一下再做決定、


假如你在某地有本為自住的按揭房,卻因為疫情原因無法進入小區正常入住,你能因為在此期間沒有入住房子不給或者少給銀行還貸款嗎?

以上與租房的本質是一樣的。

至於可能確實存在有房東減免租金的情況,那也是房東的心意,國家只是提倡了此行為,並不是理所當然,更不能道德綁架未減免的行為。


應該說不可以,疫情損失不應轉嫁給房東。


謝邀

如果銀行給房東免房貸了,租客就可以不用交房租了


關於疫情該不該減免房租的最簡單的幾個重點,還有許多租客傻傻分不清!跟個傻逼一樣被人吧邏輯混淆!

首先疫情事件符合大部分房租合同里的不可抗拒原因(洪水,災害,拆遷等)

第一,疫情該不該免房租租要取決於你得行業是否受疫情影響,例如美團就是不受疫情影響的典型!

第二,那些說自己要交房貸的房東,房子是房東自己的資產他當然要交房貸,房東如果因為這段時間導致的損失根本就不是房東和租客的關係,而是房東跟他的購買方的關係(說白了就是你房子跟誰買的你找誰,關租客什麼事?)最正確的應該是房東和病毒的關係!

第三,房東是收錢方,租客是交錢方,房東收了錢就必須要保證你得東西是可以使用的,必須會為自己的房租可以正常使用負責!(你收錢的人不保證房租能使用難道交錢的人來給你保證??房租合同有規定,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原因導致房屋不可使用,房東不承擔違約金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收租金!如果你要收租金你又不能保證你房租能使用那你就要承擔違約金!

接下來給你們說說最重要的一點也是所有傻不拉嘰的房東和租客最沒分清楚的一點!

第四,房東跟國家的關係和租客跟國家的關係不要混為一談!因為這他媽從頭到尾就是兩回事!國家不讓開業,就等於不讓你房東出租房子!就等於國家不讓租客租房子,國家不讓租客租房子就等於國家不讓你交租金,國家有規定說你們必須繼續租,但是你不能開業,你必須要交租金,國家有這麼規定嗎??沒有!!!!沒有你們這些租客憑什麼要交錢去租一個不能正常開業的地方?那麼重點就來了【【【房東不可抗拒原因毀約不承擔責任,憑什麼租客遇到不可抗拒原因短期內必須暫停合同為什麼就算毀約了????】】】

說到這裡你們都沒搞明白,國家不讓房東出租關你他媽租客什麼事?房東的房貸又關租客什麼事?你房東跟誰買的你找誰,誰不讓你房東房租不能使用的你找誰,關租客什麼事????我就真不明白了!就這麼簡單的幾個邏輯性問題居然一堆老闆都分不清,還天天在房貸上糾結爭論,還天天在國家沒有說讓房東要免租金上的文件上爭論?國家沒下免租金的文,難道國家就下了交租金的文??一群傻不拉嘰的!!你房東收錢的不承擔出租物品的質量使用,難道要租客承擔?

這兩者的關係你們一定分清,不要把房東跟國家的事和租客和國家的事混到一起!

不管是國家不讓房東租,還是國家不讓租客租,這兩者只要符合一條就夠了!國家不讓全國的租客租房不就間接等於不讓全國的房東出租?國家不讓全國的房東出租不也間接等於不讓全國租客租房?!

國家自己都沒搞清楚,可能國家自己都以為這是房東和租客的事,其實完全不是這回事,根據物權法,你購買的東西的質量永遠是賣方負責!租客出錢租房子,房東出錢買房子,房子又不是我租客賣給你的,關我什麼事?

租客遇到的問題是,幾月的房租值不值得我律師上訴,在這裡我想說只需200元不需要請律師。

還會遇到的問題是房東間接性威脅,投入了大比裝修,或者是收了長期會員卡的行業。房東就是抓准了你們這些人換場地的代價大,老子明的威脅你你能把我怎麼樣?其實這個可以算敲詐。(最少也是有敲詐嫌疑,只是不好取證)

在這裡我想建議那些被間接性威脅的租客,一定好設計好自己的商業模式,讓自己能進能退,有一部分房東命好,他們不需要努力不需要進步,只需要催房租。就可以比創業者過得好,這就註定了這一部分的房東跟創業者比的經歷少,格局小,他們會想盡辦法鑽任何空隙,找任何理由就是要錢,他們根本就不懂也不想懂更不願意懂他們租金來源的根本是租客的業績!不過當一個人習慣了這種方式生存的時候,並且嘗到甜頭後,在而養成習慣後。。。。呵呵。。。。

被間接威脅的租客如何衡量利弊就看你們自己的判斷了。本人觀點是,我可以讓你房東佔便宜但是我要跟你說清楚你不能佔了便宜還賣乖!拿房貸當借口說是自己因得的!我可以讓你做表子!但是老子就是不能讓你當了表子還要立牌坊!懂???

常見問題一:如遇不可抗拒原因!租客能不能暫停合同?

很簡單的一個重點,租客因為不可抗拒原因能不能暫停合同?法律沒有說,但是租客能不能取消合同是一定可以!那麼租客繼續租的原因就已經很明顯是因為騎虎難下,並不是因為你這幾個月的房租是房東應得!懂了沒?

常見問題二:房東只管給你房子你用來幹什麼我不管?我不保證你得行業在我房子可以正常使用?

我們去麵館買碗面,目的是什麼?是吃還是看還是聞?是不是你去吃碗面,老闆跟你說我只管給你面,我不保證我的面可以吃,你是看是聞?勞資不管你就得給錢!

你去租一輛自行車目的是什麼?租車的人說我不保證我的車能騎人!你又沒有跟我說我是用來騎還是用來推?

如果你去去九江旅遊,你跟旅遊公司的合同或者票據上只顯示你去九江,那麼九江廬山這個景點不能去,旅遊公司有理由不退錢。但是如果你買的是九江廬山的門票,並且是限期的門票,那麼請問如果廬山在你門票的期間不能開業,需要退你的票嗎?這需要用腦子想的答案嗎?我買個1月1號的廬山的票你景點不開放,還不讓我2號可以補上?我為什麼不能要求退錢?

同理!如果房屋合同只是租給你沒有說明這段時間你用來幹什麼,如果合同沒有寫明那就要看房東是實際上知道不知道你用來做什麼(他肯定不會承認他知道)那麼很好,房東可以先鑽這個空子。但是如果合同明確寫明了你要用於什麼行業,而導致不能用的時候,就應該退錢,你收錢你就得保證能你的東西必須符合我能用!

常見問題三: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怎麼辦,租客屬於弱勢群體被因為代價太大不敢與房東爭論?

首先法律是保證所有人的利益不是單方面利益!合同法規定如果合同內明顯有失公平不平等的地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更改合同!在這次意外中租客維護自己利益的的公平性明顯低於房東!所以有權提出更改合同!你被迫簽的合同被騙簽的合同不知情簽的合同都可以申訴!


我只想說身在武漢的我,二月份薪資老闆應該是只發一半,因為我是2月17號復工的,意思就是2月份沒打卡的都是不支付薪水的,算幸運的,公司一百多號人,只復工了34個,私企。

好在2月15號發了上個月的薪資,年前也發了年獎金。

大家都不容易!

所以房租,免了一個月的,房客是個年輕的女孩,除了膽小點沒毛病,每個季度20號,她都自覺提前一周轉我房租,住了一年多了,所以年後初十的樣子我就提前告訴她免租一個月,她特別高興,疫情下的新年禮物了。主要是想她過年也沒住而且疫情不知道什麼時候結束,特別武漢特別特別不容易!無論怎樣,條件尚可的情況下,可適當免一些,當然如果你有錢還是不要拖欠房租的好,因為誰賺錢都不容易,也沒什麼叫應該免費。


疫情期間飯店吃飯可以免費,房貸可以不交,加油站免費加油。。。當然可以不交房租!


這個要協商,聽說有一個市場租客集體不交房租,當然市場商鋪全是一個公司的,現在疫情生意不好乾,還有一段時間不能營業,公司把租客全趕走一時半會也招不到商,房租的事就只能往後拖,誰也不說只能等生意好了再說,畢竟租戶和商家是共同體。


為什麼蛋殼公?就可以!?


想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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