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聽說過很多同妻聲淚俱下的控訴gay老公如何騙婚,害的她們生不如死的。但是很少有男人抱怨老婆是拉拉騙婚的?是不是拉拉普遍道德水準比gay高?


個人很反感騙婚一事、但要是有辦法也沒人會去騙婚吧

本人觀點、不是沒有、是在男性被騙婚後並不會說出來、或許對他們來說這是和不舉一樣難以啟齒的事情、想像一下一個大漢哭訴被騙婚。。。

而且、對於在婚姻中被動的女性來說、父母的壓力遠遠大於男性、許多父母的思想還是「女人一旦離婚就完了」的思想、他們會想盡一切方面抹殺這個思想

再說、做不做愛、生不生孩子還真的能是女性控制的嗎?

不是沒有、是沒有被發現
因為她們不覺得自己是在騙婚。這件事的雙重標準已經到了讓人噁心的地步


你去同夫吧看看就知道了,害人不淺啊,而且拉拉多少沾點女權,離婚的話,男的基本上連孩子都見不到


兩種可能

1.拉拉少有艾滋問題,而且性生活是女方被動所以對男的影響不大

2.騙的是子宮


你去各大形婚平臺(貼吧,豆瓣,知乎)看,男同找拉拉形婚的徵友帖子遠遠多於拉拉找男同的(數一下帖子,有5:1)。而另一邊,騙婚的。同妻吧的熱鬧程度遠大於同夫吧。這些數據看起來,男同女同的比例應該至少達到5:1。樓主覺得,這個比例是真的麼?

另外,你可以關注已婚拉拉吧,這幾年形婚的拉拉基本沒有。


首先說一下「騙」

一般情況下,只有當一方認為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之時,才會認定對方的行為為「騙」。比如發現對方隱瞞性傳播疾病,或有婚史,或房產證上有其父母的名字。

婚姻本身可以算一種交易或者協作。知根知底,互惠互利,還算是較為公平。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戰場,婚姻這種兩個人天天在一起的合作關係,必然存在著大量的利益衝突與博弈。而博弈的過程中,就包含著各種各樣隱藏信息、騙取等方式來為自己牟利,比如婚前隱瞞債務、性向、不育、己育等,婚後轉移財產、出軌、生野種、虛假借債等行為。

僅僅因為婚前說「愛」,而婚後發現對方並不愛自己 這一點,很難認定其為「騙」。就是說,情感上的喜歡與不喜歡,有沒有愛情,很少將其認定為一種「騙婚」行為。因此,不管是異性戀婚姻之間,還是同直婚姻之間,不帶感情走進婚姻,情感上的取向是不作為「騙婚」來指責的。被指責為「騙婚」的是性上的取向以及由此而帶來的利益損害。面對同夫、同妻,另一方利益上真正受到了損害,這個時候才會覺得自己上了當受了騙。就是說,你愛不愛我,對我有多少感情,這個無法用「真」或「假」來衡量,但你因不愛而做出的一系列侵權行為,纔是「假」,纔是「騙婚」。

=========================

同與雙本身在人羣中的佔比是比較穩定的。約為5%左右。意即約100對夫妻中,有5個左右的同妻,5個左右的同夫。(形婚的拉拉與GAY,都使對方的身份成為同妻,同夫)。因此走入異性婚姻的拉拉絕對不比GAY少。

但是,為何明顯感覺到騙婚GAY遠遠多於騙婚拉呢?

因為男權婚姻本身就是利男而不利女(所以才會有彩禮與加名來作為平衡利益的一種手段),所以在一段同直婚姻中,GAY對同妻的侵權與傷害,必然遠遠大於拉拉可能對同夫的侵權傷害。

當GAY與拉拉隱瞞性取向進入婚姻,婚後同妻感受到明顯的利益受損。GAY騙婚帶來的 同妻守寡,更多的性傳播疾病,更大可能的財產隱匿轉移等,都是同夫在同直婚姻基本上不用擔心的問題。這就是GAY比拉拉容易暴露,GAY騙婚成為更大的社會問題原因。

所以,不是很少有拉拉騙婚,而是拉拉騙婚並未給男方帶去什麼損失,男方該得的生育與家務等方面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證,那妻子是直女還是拉拉,頂多就是情感上的差異,可忽略不計,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沒有與她人同居,沒有提出離婚,男方是很難發現其性取向,就算髮現也可能完全忽視女方的情感動向,因為僅因女方情感取向為拉拉而提出離婚,對直男本身也是一種損失。

但也有拉拉婚後設局讓男方出軌並提出離婚,導致男方凈身出戶等事件,男方得知其真實原因為女方是女同,這個時候男方就會自我認定為「同夫」,並聲討拉拉的騙婚行為 。這種公之於眾才使我們看到部分拉拉的騙婚行為 。


很多女生我覺得轉直更容易吧,更容易接受家庭。而且就算髮生關係,女生配合的情況都是可以裝的,而gay應該不想發生關係,想要配合也配合不了吧,所以更容易被發覺。拉拉也是女人啊,首先會覺得我結婚了我要對得起這個家庭。為我家庭負責,所以很少再去正視自己是拉拉的身份。

騙到也不少,好吧。

只不過拉拉不同gay不容易被發現。

一般騙婚的人道德就不是很好,他會輕易的說說實情?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