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你們的故事


擦肩而過的那個人永遠是最接近愛情的那個人。


陳立華。十八歲遇到他,在一起三年,為他生下一個女兒,生活雖然處處不盡人意,但是兩個人在一起幸福就可以


最接近的我不知道,我和我的小可愛的就是愛情


在初中高中的時候吧,遠遠看著就開心。

我覺得是最愛一定柏拉圖,當你真正愛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會有褻瀆他的想法的,遠遠的能看著就很開心

有佔有身體或者心裡的想法的愛情或多或少都帶著自己的私慾吧。


她是我高中同學

到現在為止,認識7年了。

第一次高考,我發揮失常,離二本線差兩分。差她四分。她去了本省一個大學,我則復讀。

復讀那年,一天晚上她發消息跟我說,「想你了「。哈?

一臉懵逼,心跳加速,慌張失措~

然後鬼使神差的回了個「想打我了吧!」

現在想來,我恨不得摁死我個榆木疙瘩!

不久,她又發給我兩張結婚證的圖片,一看,身份證號正好是我們兩個的。我嘻嘻哈哈扯其他東西去了。(我TM在幹什麼!)

再後來,我又高考。正常發揮,一本末流。遠走他鄉。

平時也就不鹹不淡的聊著。直到有一天,她告訴我她找了個男朋友,我不相信。我問她,她男朋友叫什麼名字?帥嗎?她總是顧左右而言他。直到那年的2月5號,我問到了那個名字。

我記得那天(第二年酷我音樂的年報還來扎我的心,說我2.5那天睡得特別晚,聽的是《下一個天亮》,一定發生了什麼。 ),規律作息的我那天睡得特別晚,難受,心塞。自己縮在牀上,眼淚不爭氣的流出來。

不到半年,她跟我說,分了。因為男朋友畢業了。我TM,現在的戀愛都是這麼隨便了麼?我接受的教育告訴我不是這樣的啊!山無棱,天地合呢?海枯石爛呢?畢個業就沒了?什麼Justin Beiber玩意兒!!

現在麼,都單身。算是關係不錯的朋友,每年寒假能見個面,喫個飯。時不時也有聊兩句。都彷彿不記得過去。(提起來尷尬啊!還怎麼撮麻將!)

匿了,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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