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刑事案件,被害至死,凶手已经自首。但是凶手家属未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寻求谅解,即无刑事和解的打算。作为被害人家属,可以争取哪些赔偿?如何争取?什么时间争取?通过什么渠道争取?


1、默认你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案件。

2、总体思路是:先去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完庭后以另行提民事诉讼为由撤诉。

因为刑附民诉讼里面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法定赔偿项目的大头,至少也有几十万,这部分只在民事诉讼中能得到支持。

但是刑附民有个好处,就是不需要任何诉讼费用。

所以你提刑附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法院判决他赔多少钱,而是为了施加压力,同时你参与到诉讼中,也有权发表自己对案件的意见。你还可以申请法官给你主持调解。

3、你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拿赔偿后愿意出具谅解书为筹码,换取他家属的赔偿。

4、如果你又想报复,又想拿钱。这两者一般不可兼得。

5、最坏的结果,是走完整个诉讼流程,被告人没钱赔,家属也不给钱。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至少也能有几万。

6、除了第5的情况,1-4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或者至少找律师付费咨询。

5的情况,直接去法院申请就行,不懂多问法院的工作人员,没必要找律师。不然律师还要再收你一笔,不值。有些律师专门干这个,还会拿信息不对等坑你。


首选不花钱的刑附民诉讼,提高诉讼请求数额,争取调解:刑附民诉讼不收诉讼费,并且刑附民诉讼同样适用调解,所以,请求赔偿的数额可以尽可能的提的高,哪怕没有明目、或不是法律规定的刑附民诉讼可以赔偿的项目,在审判过程中可以调,调解的结果是可以超出正常刑附民的判决范围的。

调解中,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如果想争取轻判,也会同意调解的,被害人能争取到的利益都能争取到;按您说的杀人案件,被告人或其家属如果觉得必死,不愿意赔偿,那您就算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判了某个数额,但这个钱您也执行不回来。

因此,首选的是不花钱的刑附民诉讼,并且提高额诉讼请求,争取调解;并且您不提起刑附民诉讼的话,很有可能到时候刑事审判开庭您都不知道。


从移送审查阶段开始,被害人聘请的律师有阅卷权,从案件由检察机关移送法院立案开始,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


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不想答。

不想答。

现行体系,刑事致死被害人太惨,家属赔偿也拿不到多少,惨惨惨…不公平不想答

盼人大早修法


关于救济途径,其他几个回答已经提到了,就是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纠正一下提问中的一个小问题,刑事和解有特殊的含义和程序,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提问描述的案情是不可能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附带民事诉讼当然是一个较为方便的救济程序,绝对应该提,但是同时应该其他回答没有提到的一点就是在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额会相当地低。

附带民事诉讼理论上应当和一般的民事侵权之诉相同,因为一些案件中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这里存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两者互不影响,但我国在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上由于考虑到此类暴力性案件的行为人一般经济能力比较差,如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支持过多可能造成实际无法执行的「空判」情况,因此我国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只能要求行为人赔偿其物质损失,也就是说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范围是小于同类型的侵权案件的。以本案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为例,法院原则只会支持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均不会得到支持,这样算出来的赔偿金是很少的,甚至大概率会小于同类案件的受伤未死亡的被害人(可能不符合常理,但客观上确实就是死的赔的没有没死的多)。

鉴于以上说到的附带民事诉讼最终索赔金额有限的实际情况,还是建议被害人家属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积极参与诉讼,向办案机关表达自己的诉求,同时与行为人家属进行沟通,在可能的情况下以出具谅解书的条件获取相对合理的赔偿数额(不受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限制)。


同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损失要求经济赔偿。损失具体演算法,各地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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