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離婚了,婆婆住我家,不掙錢,現在公公又找了一個。婆婆要求我給她買房,治病,我覺得壓力太大,老公不想拒絕她,我還要養孩子,該怎麼辦呢


治病應該,買房不用


可以贍養她,給她治病,但是買房沒必要。


樓上說的對,幫你婆婆看病是你老公的義務,她是你老公的媽媽啊,就像你是你小孩的媽媽一樣,等你這麼大年紀的時候生病了,你孩子不管你,你想想心裡難過不。至於買房,確實是你婆婆過分了,除非你們家裡很有錢,有條件的我覺得別吝嗇,好多人發財了都會孝順父母,如果經濟條件不合適買房就別答應了,跟你老公溝通,捋一捋家裡情況,再讓你老公去說


題主的老公有贍養他媽媽的義務,給她治病是應該的,但是買房就有點過分了。如果經濟情況可以,當然沒話說,但顯然題主的經濟情況並沒有那麼好。

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對老人好些,凡事有個度,過度服從老人,或者不盡贍養義務都不行。跟老人好好溝通下。首先跟你老公統一下意見。如果你老公一意要給老人買房,那得先把自己的生活費用留出來,即便兩個人的經濟分開,或者要求你老公把你們的生活費先支付給你。不要羞於談錢。這是我的意見。


治病應該的,如果兩個兒子就要平分費用。買房沒必要,讓她幫你帶孩子。但是看你家這情況。早點分開住比較好。給固定贍養費。落得安生


盡最大的努力贍養,有能力的話可以買,沒有的話和你老公說明白,這件事情你老公要搞得清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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