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弒母少年獲釋:被帶離家定點監護,學校擬派老師每天輔導】持刀殺害親生親9天後,因未滿14周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12歲的湖南益陽沅江市泗湖山鎮少年吳某康被警方釋放。在父親眼裡,弒母獲釋的兒子最近幾天表現「和平常一樣」。因為同學家長的抵制,兒子重返校園之路並不如意。吳某康父親希望政府能幫助兒子接受教育。如果有關方面希望自己在家裡帶小孩,他也將不再外出打工。怕村裡小孩害怕,也不想讓吳某康面對村民太多質疑,6日獲釋後,家裡人第二天就帶其住到鎮上的招待所。13日起,學校會派任課老師每天到招待所給其輔導功課。轉自微博


懲戒教育缺失下的悲劇和荒誕!

懲戒教育缺失下的悲劇與荒誕!

是的,現實總是挑戰我們的想像力和承受力!

在連續弒母悲劇後,又一條消息炸響了網路——12歲弒母男孩將重返學校!!!

我不太熟悉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犯殺人而且是自己親生母親的重罪後,會受到什麼處罰,但當我看到弒母的新聞時,在震驚、惋惜之餘,潛意識裡認為殺人者應該受到一定的懲罰,即使他是個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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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2歲弒母男孩將重返學校」這一消息把我雷得內外通透,開始有點不相信,各種搜索……然而,現實就是以這麼一種在我看起來荒誕離奇地方式呈現在我的面前……

一、荒誕的事實

12月2日,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持刀將母親殺害。因其是未成年人,目前,男孩被釋放,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

不反對和擔心纔怪!

而更讓人感到荒誕的是,這個殺人犯說的一些話,是的,現在我沒有了太多的憤怒,我只是覺得世界比我想像的還要荒誕。

面對親人的痛苦和疑惑,吳某若無其事,從嘴裡吐出這樣幾句話:

「媽媽不好,不後悔。」

「同學也吸煙。」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一個多麼典型的巨嬰啊!

多麼幼稚的思維、多麼的自我為中心,對自己行為的結果多麼的不負責任。

「媽媽不好,不後悔。」他將自己的欲求滿足與否看成是唯一標準。

「同學也吸煙。」推卸責任,指責環境,反正就是不怪自己。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聽出有一點感覺自己錯了的意思嗎?特別是後面這句「殺的是我媽媽」!理所當然地認為父母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該為自己付出一切。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絲毫沒有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多麼驚天動地,除了自己以外,漠視一切,絲毫沒有考慮過其他同學、其他家長、老師等人的感受。

我在《你正在培養下一個巨嬰嗎?》中理性地分析了巨嬰的養成過程,並對他們表示了同情,但不代表我能無條件地原諒弒母的行為,理解、同情不代表這一行為沒有任何責任!

二、隔輩親——教育路上的難言之殤

圖片來自:樂山新聞

含飴弄孫本是天倫之樂,尤其是當前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的情況下,祖輩幫著帶孫子、孫女,本是一件好事,但現在卻越來越多的人反對。

因為很多不懂教育的爺爺、奶奶或者姥爺、姥姥對孩子過於溺愛,甚至反對爸爸媽媽教育孩子,給孩子的是非觀造成嚴重的混亂。長輩是幫自己帶孩子,爸媽們說不得,講不過,有苦難言。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就是從小被爺爺奶奶帶大,極度寵愛,在吳某偷爺爺1000多塊錢時,爺爺竟也不批評一句。

久而久之,吳某理所當然地有了抽煙、玩手機等一身壞習慣,且性格非常叛逆。

這些早日種下的惡因,終於結出了最毒的果,且現在這果毒果還在散發著惡臭,又讓人棘手地無法處理。

三、教育、法律的蒼白與尷尬!

關於校園暴力早有無數報道。

當發生校園暴力後,且家長介入仍不停手時,學校說因施暴者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將他開除,建議家長護送孩子上下學,而當那個學生揮著刀在路上追家長和學生時,家長也無計可施。

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康最終將走向何方?

家長會陷入「我孩子學校,來了個殺人犯」恐慌嗎?

設想一下,如果吳某回到學校會變成一個安分守己的好學生嗎?

當吳某違反紀律時老師敢管嗎?

如果有人讓他不高興時,吳某再次提刀又將如何對待?

難道就沒有適合的法律和規定,沒有相關的機構和措施來處置這類事件嗎?

儘管法律學者歐陽晨雨撰文指出,除了家長「管教」外,「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政府收容教養」也是應對措施。但這個「必要的時候」條件過於模糊,又怎麼能承擔起其「必要」的責任。

在這一刻,教育和法律都顯得那麼地無力和蒼白。

四、懲戒亦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前段時間有條新聞:安溪第十九中學在學校禮堂舉行戒尺授尺儀式,全校6個班級分別配備一把標準戒尺。一時引起熱論。

贊成者有之,反對者有之。

很多人搬出「體罰」這一神器,因為這詞天生就帶貶義光環,挨著它的邊的就是錯的,就是應該反對的。很多人即使傾向於支持的,也不敢發表言語了,特別本身就是教師身份的,說多了好像自己是虐人狂,專愛打人獲取快樂似的。

一方面家長、社會對教師要求越來越高,一方面教師話語權,權威性越來越弱。言語批評都開始被稱之為「傷害孩子自尊心!」後果呢?

不要用聖人的標準、主觀的臆想來要求現實下的教育,爸媽們陪孩子寫作業時是什麼感受?怎麼就認為學校和老師就應該能搞定一切呢?

「人家聽就好好教,不聽就算了,為他將來好,還把自己飯碗丟了,那不是傻啊!」這是多少老師說出或沒說出但心裡想著的?

當人人都熱衷於談論道德,這個世界就開始變壞。小人才談道德,智者只談規則。

破壞規則者如果不懲,就等於鼓勵人們效仿,世界也就再無規則可言,到頭來是人人受害。

佛門慈悲亦有金剛之怒,懲惡即是揚善,適度的懲罰同樣亦是教育的必要手段!

上次看到一句交通規則的宣傳標語很有感觸:違規處罰不留情,看似無情最有情!

老羅有話:

預防永遠比治療成本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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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對於孩子早熟這類話題還嗤之以鼻。現在我在想,我真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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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從小心就如此狠,並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他能夠在殺人之後如此冷靜,也是可怕了。國家是否應該考慮降低法定犯法年齡,其實12歲,心智也差不多成熟了吧,放過這個小孩,以後必定禍患無窮


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雙重失敗的一種體現。

國內的法制不健全。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十四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

中國的家長對於「孩子」有非一般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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