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弑母少年获释:被带离家定点监护,学校拟派老师每天辅导】持刀杀害亲生亲9天后,因未满14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12岁的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少年吴某康被警方释放。在父亲眼里,弑母获释的儿子最近几天表现「和平常一样」。因为同学家长的抵制,儿子重返校园之路并不如意。吴某康父亲希望政府能帮助儿子接受教育。如果有关方面希望自己在家里带小孩,他也将不再外出打工。怕村里小孩害怕,也不想让吴某康面对村民太多质疑,6日获释后,家里人第二天就带其住到镇上的招待所。13日起,学校会派任课老师每天到招待所给其辅导功课。转自微博


惩戒教育缺失下的悲剧和荒诞!

惩戒教育缺失下的悲剧与荒诞!

是的,现实总是挑战我们的想像力和承受力!

在连续弑母悲剧后,又一条消息炸响了网路——12岁弑母男孩将重返学校!!!

我不太熟悉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犯杀人而且是自己亲生母亲的重罪后,会受到什么处罚,但当我看到弑母的新闻时,在震惊、惋惜之余,潜意识里认为杀人者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即使他是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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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2岁弑母男孩将重返学校」这一消息把我雷得内外通透,开始有点不相信,各种搜索……然而,现实就是以这么一种在我看起来荒诞离奇地方式呈现在我的面前……

一、荒诞的事实

12月2日,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持刀将母亲杀害。因其是未成年人,目前,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

不反对和担心才怪!

而更让人感到荒诞的是,这个杀人犯说的一些话,是的,现在我没有了太多的愤怒,我只是觉得世界比我想像的还要荒诞。

面对亲人的痛苦和疑惑,吴某若无其事,从嘴里吐出这样几句话:

「妈妈不好,不后悔。」

「同学也吸烟。」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多么典型的巨婴啊!

多么幼稚的思维、多么的自我为中心,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多么的不负责任。

「妈妈不好,不后悔。」他将自己的欲求满足与否看成是唯一标准。

「同学也吸烟。」推卸责任,指责环境,反正就是不怪自己。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听出有一点感觉自己错了的意思吗?特别是后面这句「杀的是我妈妈」!理所当然地认为父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该为自己付出一切。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惊天动地,除了自己以外,漠视一切,丝毫没有考虑过其他同学、其他家长、老师等人的感受。

我在《你正在培养下一个巨婴吗?》中理性地分析了巨婴的养成过程,并对他们表示了同情,但不代表我能无条件地原谅弑母的行为,理解、同情不代表这一行为没有任何责任!

二、隔辈亲——教育路上的难言之殇

图片来自:乐山新闻

含饴弄孙本是天伦之乐,尤其是当前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祖辈帮著带孙子、孙女,本是一件好事,但现在却越来越多的人反对。

因为很多不懂教育的爷爷、奶奶或者姥爷、姥姥对孩子过于溺爱,甚至反对爸爸妈妈教育孩子,给孩子的是非观造成严重的混乱。长辈是帮自己带孩子,爸妈们说不得,讲不过,有苦难言。

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就是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极度宠爱,在吴某偷爷爷1000多块钱时,爷爷竟也不批评一句。

久而久之,吴某理所当然地有了抽烟、玩手机等一身坏习惯,且性格非常叛逆。

这些早日种下的恶因,终于结出了最毒的果,且现在这果毒果还在散发著恶臭,又让人棘手地无法处理。

三、教育、法律的苍白与尴尬!

关于校园暴力早有无数报道。

当发生校园暴力后,且家长介入仍不停手时,学校说因施暴者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将他开除,建议家长护送孩子上下学,而当那个学生挥著刀在路上追家长和学生时,家长也无计可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康最终将走向何方?

家长会陷入「我孩子学校,来了个杀人犯」恐慌吗?

设想一下,如果吴某回到学校会变成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学生吗?

当吴某违反纪律时老师敢管吗?

如果有人让他不高兴时,吴某再次提刀又将如何对待?

难道就没有适合的法律和规定,没有相关的机构和措施来处置这类事件吗?

尽管法律学者欧阳晨雨撰文指出,除了家长「管教」外,「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政府收容教养」也是应对措施。但这个「必要的时候」条件过于模糊,又怎么能承担起其「必要」的责任。

在这一刻,教育和法律都显得那么地无力和苍白。

四、惩戒亦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前段时间有条新闻:安溪第十九中学在学校礼堂举行戒尺授尺仪式,全校6个班级分别配备一把标准戒尺。一时引起热论。

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很多人搬出「体罚」这一神器,因为这词天生就带贬义光环,挨著它的边的就是错的,就是应该反对的。很多人即使倾向于支持的,也不敢发表言语了,特别本身就是教师身份的,说多了好像自己是虐人狂,专爱打人获取快乐似的。

一方面家长、社会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教师话语权,权威性越来越弱。言语批评都开始被称之为「伤害孩子自尊心!」后果呢?

不要用圣人的标准、主观的臆想来要求现实下的教育,爸妈们陪孩子写作业时是什么感受?怎么就认为学校和老师就应该能搞定一切呢?

「人家听就好好教,不听就算了,为他将来好,还把自己饭碗丢了,那不是傻啊!」这是多少老师说出或没说出但心里想著的?

当人人都热衷于谈论道德,这个世界就开始变坏。小人才谈道德,智者只谈规则。

破坏规则者如果不惩,就等于鼓励人们效仿,世界也就再无规则可言,到头来是人人受害。

佛门慈悲亦有金刚之怒,惩恶即是扬善,适度的惩罚同样亦是教育的必要手段!

上次看到一句交通规则的宣传标语很有感触:违规处罚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有情!

老罗有话:

预防永远比治疗成本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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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对于孩子早熟这类话题还嗤之以鼻。现在我在想,我真幼稚。


5岁女童被双亲打死,父遭判刑9年10个月

湖南12岁弑母少年获释,教育局:建议「换个没人认识的学校」继续上

当年要是懂法了,没准就能免受皮肉之苦,还能多骗几本小说看


一个人从小心就如此狠,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他能够在杀人之后如此冷静,也是可怕了。国家是否应该考虑降低法定犯法年龄,其实12岁,心智也差不多成熟了吧,放过这个小孩,以后必定祸患无穷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双重失败的一种体现。

国内的法制不健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中国的家长对于「孩子」有非一般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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