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019年6月9日上午,事主住在3樓,因爲忘帶家裏鑰匙,再加上其父親因在海島旅遊而打不通電話,其母親因在聽課而手機靜音,事主又要回家拿課本趕著下午去聽課(不拿課本資料無法聽課),於是事主就想到了爬人家防盜網上去搞開自家逃生窗的進家方式,事主爲尊重兩層樓的鄰居,就先同家下兩層樓的鄰居說明情況再爬上去。

第一次採用了「鋸子」,事主先拿個梯子爬上2樓防盜網後再爬到他家防盜網下,再爬到旁邊的小水泥平臺上,由於在鋸逃生窗門的時候事主有些緊張導致有些腿抖,導致住在1樓的鄰居對事主大喊「再不下來我就報警了!」,而後來事主發現這樣很難鋸開後便從防盜網上下來想另外一種辦法。

第二次事主在五金店買了剪鎖用的剪刀(長度62cm)、安全繩(橫截面直徑2cm)(事後事主父親說:這樣的安全繩已經是夠安全的了,哪怕是橫截面直徑爲0.9cm的也能承受得住事主這樣的體重)、手套等,前後總共花費了145元錢,結果還是被一樓鄰居阻撓,還是以「再從這兒上去我就報警了!」來威脅事主,任憑事主怎麼跟其講理,該鄰居依然堅定絕不允許事主從他家防盜網爬上去,還指著被事主用梯子搞彎的防盜網頂棚鐵皮嘰嘰喳喳,還瘋狂向其父母打電話,還對事主稱「你出事了你媽會來責怪我的!」,最終這位鄰居還是打通了事主母親的電話,由於這位鄰居過於誇大這件事情,導致事主母親收到了錯誤的訊號便選擇報警,最後事主被警方帶去派出所一個下午,之前事主買來的這些工具全被派出所沒收,還要檢查事主是否吸毒,最後導致事主下午的上課時間被徹底耽誤。

事主因此事對一樓鄰居懷怨恨之心,便在幾個月後朝這位一樓鄰居臉部打了一拳,這位一樓鄰居便逃跑,同時大喊「打人啦,報警啦,好人沒好報啊」這樣的話,導致事主父親陪其去醫院照CT以討好一樓鄰居。

這位事主是男性,是90後,身高1米9,體重110斤,技校機械繫畢業,在讀機電大專生。

這位事主的一樓鄰居是個大媽,年齡50多歲,有一夫一子,跟事主有十多年沒有交情。據稱有一次因爲在她家門前附近搞健身設施而瘋狂阻撓此事。

事主家的家門是雙重門,外層鐵門,內層木門,兩門的鎖均採用的是金點原子月牙鎖,而京東上跟這種鎖相同價位的則180元一個:金點原子(GOLDATOM)外裝門鎖木門鎖 C級月牙鎖芯防盜門鎖 老式門鎖 223 左切【圖片 價格 品牌 報價】-京東,這也成爲了事主選擇爬樓的方式進家門的理由。

事主家的防盜網和逃生門鎖是這樣的,且事主也用那種大剪刀測試過的確可以剪開與其相似規格的鐵管,事主還說如果鐵管被剪開了那也可以拿鐵絲簡單地箍一箍,之後換下鎖的位置:

從這張圖可以看出,事主家陽臺旁邊有一個水泥平臺可供事主剪開窗時作爲站立點(結合上文,事主身高1米9,是完全夠得著自家防盜網的),因爲事主稱當時家裏沒人,所以旁邊這臺空調外機可以確定是未啓動的:

水泥平臺距離事主家防盜網120cm:

問卷:你更支持哪一方?https://wj.qq.com/s2/5238977/7c0c/


謝邀。

問我如何看待?

以後我兒子要是閑的蛋疼寫繁體字我就活活打死他。


如果,萬一,也許!!!事主摔下去身故,其父母會不會怪鄰居的防盜網質量不好導致孩子摔下去而索賠?會不會怪鄰居沒有及時阻止導致孩子出事?鄰居這個房子摔死過人還能不能住?置換還能不能賣?

一種最壞情況是鄰居關係更壞了,一種最壞情況是人命糾紛。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哪一邊?


事主未滿18歲,堅決阻止+報警留證;

事主已滿18歲,勸阻+報警留證。無法判明年齡的,按未滿處理。

鄰居選擇聯繫家長,已經是相當通情達理的處理了。

僅從道義上,見一年輕人採取危險舉動也應制止,更不用說萬一摔出個好歹還有各種糾紛了。


發生在港澳臺?這方面的法律體系不熟哇。

既然題主說明他是港澳臺同胞,並且事情發生在大陸,就試回答一下。說觀點。題主做法是錯誤的而且是違法的。

一,題主因家中門鎖打不開,想要從鄰居窗戶的防盜欄上踩上去開鎖,並事先告知了鄰居。但從後來發生的事看,鄰居並沒有同意,這一點我覺得做法是錯誤的。不能因為自已犯的錯把後果強加在別人身上,而且題主這種做法非常危險,把自己置身在危險之中,生命和一把鎖哪一個價值大?

二,為什麼說違法,事後題主因為這件鄰裏糾紛毆打了對方,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只要動手,無須造成傷害,即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但可以(注意是可以,不是應當)調解,調解的前提是雙方自願,說明題主的父親非常懂法,對方也很善良,否則題主被拘留幾天一點問題都沒有。

三,建議題主以後遇到此類事情可以撥打12345熱線或110,有正規開鎖公司在覈實身份的情況下可以開鎖。


用一個鹹蛋敲腦袋和普通水煮蛋敲腦袋哪個疼?

二逼青年犯二你問我怎麼看?有這時間不如學點文化


這孩子年紀應該不大。

找個開鎖公司其實省事很多。

但是題主應該是個喜歡自己去解決問題的人,甚至喜歡冒險。

如果喜歡冒險,大可不必先告知鄰居,你自己偷偷去爬就好了。這樣子鄰居不知情,你摔了別人也扯不上關係的。。

我小時候也愛冒險,爬樹。站在鄰居家搭的小棚子上爬樹,結果那個小棚子不牢固,我摔下來了……手給摔斷了…

我媽埋冤那個鄰居好多年,怪鄰居搭那個破棚子……哈哈哈

她當然沒有理由怪人家。可是當媽的大抵是會心疼的吧也許……


是非很清楚,還用誰來評論?


要明白一點,鄰居並沒有任何義務去幫助事主。

任何幫助都應該建立在不影響鄰居的情況下進行,事主可以找鄰居打電話找開鎖公司,可以借錢去開鎖,而事主找了個最匪夷所思的方法去爬窗。

問,摔下去了,摔死了摔殘了,誰負責?退一萬步來說即使簽了免責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即使有法律效應,事主父母會不會來扯皮?為什麼鄰居要冒著風險來讓事主從自己家爬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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