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在我們家屬院門口有個小攤賣炸雞之類的。年前我們附近來了一個流浪漢,然後就一直在這一片徘徊,在夜市撿東西喫,到我們家攤位買東西,給一塊兩塊那種,我爸媽都會多給他。但是他每次都是趁著人多的時候來,有的人一看他在就不來買東西了,影響我們生意。我爸媽做小生意也只勉強生活。

而他是四肢健全,還見過他打麻將,天天抽煙,但就是噁心人,有時候還罵街。

之前有關部門來把他遣送去別地了,他自己又跑回來,影響生意是一方面,主要是怕有安全隱患。


首先你的定位就不對,你若不定位他為流浪漢,而定位他是一個和你同地位的人就不會反感了。至少他去你父母攤位不是偷搶,而是做為一位顧客來消費,雖然消費不多。你父母是對的,每次都多給他,你父母是很善良的,具有仁慈和同情之心。你要知道不管工人農民幹部乞丐流浪漢,他起碼都是和我們一樣的人。賦予這些身份不過是他們的出身和地位而已。所以你大可不必去再意他的地位,而只把他當個普通人或顧客。相反你應像你父母學學,同情下他。佛曰善惡終有報,因果會循環。對別人的善意也許將來會得到意想不到的回報,不要因偶爾得失,而損失過大。


最簡便的方式,110


人家是來買東西的,之所以經常光顧是因為你父母多小的生意都做,而且還總是多給,那麼你父母以後不賣給他東西喫他還來幹嘛呢,至於安全隱患,就不用擔心了,如果這種人也有搶的膽子,恐怕沒幾個守法公民了


他不惹事你還真拿人家沒辦法。惹事了,要是沒身份證,派出所也沒法管。人家自己都放棄自己了,還會在乎你?

看你家人多看重這個生意吧。無所謂的話等他走了再做吧。

如果說這個生意必須做下去,送瘟神只有兩種辦法,一是惡鬼怕惡人,但一定真.惡人。花點錢找人攆走。二是每天好喫好喝招待上,最後自己不好意思了,走開。


有些人是真不能惹

但是。。。。可以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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