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不知道你遭遇的是不是樂伽事件,我也是樂伽的受害者!我前幾天看了中央二套報道了這個新聞,房東跟中介簽訂了協議,由中介代為管理租房事項,既然房客已經跟跟中介簽訂了合同,那就是有法律效應的,房東跟中介簽訂了合同也是有法律效益的,我們租客跟中介已經履行完了義務,而中介倒閉,這就應該是房東跟中介的矛盾,而房東因為找不到了中介,只能來找租客,而在法律意義上說租客是有權利居住到合同到期的,如果房東損害你的東西你就報警,告房東索賠,換鎖你就撬鎖,就算房東報警,那也是會讓你住到合同到期的,你可以諮詢律師,確實是這個道理的,我們要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房東唯一的口頭禪就是房子是我的,我不管,那憑什麼讓我們承擔責任呢,就應該是房東跟中介之前的事,要錢就應該找中介去要!我們現在的做法就是,既然房東不讓我們住,那他這房子也租不出去,大家都沒好日子過,千萬別慫,要硬氣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你說的二房東,我猜應該是個房屋託管公司吧。

房東跟託管公司簽合同的時候,肯定有一條,如果逾期未交房租,合同中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那麼,人家不讓你住了,也是理所當然。

我有房子在出租,很多託管公司打電話希望託管給他們,我都拒絕了。

就是擔心萬一託管公司倒閉,捲了很多租客的租金跑路。寧可自己麻煩點,也不惹那些扯皮的事。

對於租客,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我相信很多房東都跟我一樣,拒絕轉租的。

所以,喫一塹長一智吧,以後最好還是直接找房東租房子吧,中介也行。


房東趕租客走是對的,只能去告二房東了


這個好像真沒有辦法了,如果你在鄭州的話,河南有個節目叫《小莉幫忙》,可以打電話讓小莉過來三方一起協商的,可能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節目可以查一下,之前有朋友就是通過這個途徑解決的,最好就是第三方介入協商,損失降到最低


謝謝邀請

只能自認倒黴了,這個情況之前我也遇到過,二手房東收了我的租金就不管事了,打電話也不接,原房東就趕我們走,我也只能趕快自己找房子搬家。


現在就遇到了這個事情。二房東跑路,聯繫不上,原房東要我搬出去。但是還好的是對二房東的人品早有心理準備。什麼?你問我氣不氣心不心疼,你看這個點還沒睡就知道了!喫一塹長一智。之前就是隨隨便便簽了合同,一開始明知二房東人品不好還仍然租這個房子,就是因為交了押金,心裡還有一絲幻想,現在跑路了心裡倒是安寧了許多,算了,自認倒黴。不是我的錢多,我也窮,但是以後眼睛擦亮一些吧,兩千多塊錢買了一個以後仔細看合同,不隨便看房子的教訓也值。


難道要房東貼錢貼房來承擔你識人不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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