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婆住院,條件好點的兄弟是不是該負擔多點或大部分的醫藥費?
看自願啊,我爸爸兄妹三人。我爸開個瑞界,我叔叔輝騰和730,姑姑賓士E300。
奶奶住院花了60萬。他們仨換著看,誰繳費的時候都有,不過,叔叔大概30左右,我爸爸20,姑姑10吧。醫保報銷回來大概30左右,都給了爺爺,也不分賬了。
過年聚齊了,我媽提了,說老二,咱們抽空算算花了多少,分分,我叔叔一擺手,算那個幹嘛,大嫂你有空炒倆素菜不行嗎。
理論上平分的,不管貧富,但是人家要平分是道理,糊塗過去是情誼。
這個很難說,條件好的也不是家婆給的,是人家努力來的。看實際情況吧,如果差距很大,關係又好,很可能條件好的全拿了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上,不存在該不該的回答!
作為子女,父母生病承擔醫療費用是必須的。這個無法用法律來規定,這個只能用道德來約束!
平攤是子女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最中和的方式,但是受到很多社會因素的影響,例如年齡差異,文化層次,經濟收入等等問題的制約,很難有五根手指一般長的!
何況人生在世,本沒有哪一個人就生活的很輕鬆。所以在父母養老及醫療問題上,平攤是底線!
但不應該一味地將經濟收入作為唯一的參考解決方法。何況兄弟姐妹之間都是血緣親屬,在這個問題上,應該相互體諒。
經濟條件好的一方出錢多,應當抱有感謝體諒的心理!若對方出錢稍多,自己經濟能力略微薄弱,可以增加對父母的陪伴及其他貢獻!
相互之間彼此支撐,共度難關,纔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計!
多少該平均出,有錢的願意額外出部分治療以外的也可以。
說個噁心我這麼多年的事吧。
我爺爺奶奶都是病牀上病死了,並不是沒得治療,錢五個子女都能拿得出。我們家算五個子女中中等。
07年爺爺摔傷住院,中風下半身癱瘓在牀。小姑最有錢身家上億資產,國外國內到處房產。我們家普通工薪家庭,月收入5000左右,母親節儉,一有錢就買房攢下兩三套房子。小姑她主動給爺爺買葯給醫藥費,每個月5000。期間住院一直是我家照顧,大費小費全是我家墊付。大伯小叔兩家說回頭補給我們。
08年爺爺病情嚴重了又送醫院,我父母請假兩個月照顧爺爺,我奶奶天天在小叔家不上來看一眼。很可笑的是大伯家就在醫院門口,兩個月全家一共去了兩次,飯後散步去的。
兩個月期間我媽從130斤瘦到105不到,假期最後一天讓小叔叔來交代後面照顧事項,爺爺一把抓住小叔叔的手哭著喊著要小叔叔還錢他要救命。奶奶一把把爺爺手拉來喊我爺爺瘋了,是我父母教的。給我爺爺喂肉喫是想把爺爺噎死。
第二天我媽上班下鄉,下午兩點接到電話爺爺過世了,立馬又坐車折回去。下午全家在病房收拾東西,我爸問幾點過世的,叔叔說不知道,發現的時候已經冰涼了,他在家,讓我奶奶來照顧的。而我奶奶呢早上九點端了一碗麪放牀頭櫃上就出去了,奶奶下午六點晃悠回來才知道爺爺過世了。
好在爺爺有醫保,報銷後兩萬多變成幾千塊。大伯和叔叔一人給我家一千多。
16年奶奶在叔叔家摔傷,期間一個月一直躺牀上沒送醫院。輪到大伯照顧的那個月第一天叔叔連夜把人送大伯家去。我爸正好也過去了,結果我奶奶下車就暈死過去連忙送大伯家旁邊的醫院。一檢查肱骨骨折已經壞死。
然後我家又開始全程墊付醫藥費住院費。準備手術。結果半夜十一點小姑打電話讓我跟我父母說手術費我家出,我表示只能提一下具體怎麼做還得看我父母的。然後大伯母也打電話表示感謝我,說叔叔家和他們商量好了我家出讓我跟我父母好好說說,理由是我家比他們家有錢。
這個我果斷勸我媽別幹,雖然只有三四萬的費用,但是我也不想讓我父母再喫虧了。而奶奶住院期間我媽又請了一個月假,每兩個小時擦身體,每三十分鐘翻身,每天兩個小時肌肉按摩,奶奶照顧得挺好。我爸每天全天守著,一個月下來就回家過一次,換過一次衣服又去醫院了。
我媽看我爸堅持不住了就讓我大伯家來照顧。結果大伯母嫌棄奶奶拉在牀上就用紙尿褲包著包一天,第二天大伯再去換。翻身擦身體什麼的都沒有的事,什麼比得上她回家重要!也就一天三頓飯過去。然後才十天奶奶褥瘡特別嚴重,後背到臀部算是爛的血,還是我媽過去發現的。
下面圖片引起不適,打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