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未成年。18線小縣城普通家庭。小的時候家庭條件不算很好,父母沒怎麼給買過衣服,也不允許我自己買東西。我媽在我小時候是那種不管我想要什麼,只要我問她要了,她就不會給我買什麼的媽媽。(她說這麼做的原因是不想慣著我)。現在父母並不限制我花錢,經常會主動提出給我錢讓我買東西。但是我每次買了衣服鞋子一系列的東西之後自己都會很自責,心裡很難受。覺得父母很不容易,他們捨不得給自己買衣服我卻總是花錢。我們家家庭條件其實現在不算很差,小縣城裡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那種。但是我還是覺得自己家裡條件不好。出去和朋友喫飯也不想喫太貴的,五六十的火鍋都會自責 ,覺得自己父母不捨得喫我也不應該喫。其實我並不是一個懂事的小孩,會跟我媽我爸很兇的吵架,但是在這方面總會有很強烈的自責感和負罪感。


我小的時候我媽媽總是哭窮(零幾年確實欠人家十幾萬)我只要找她要錢(不敢說買她認為沒用的東西.每次就騙她說買書買筆.真的沒辦法我也需要零花錢可是我沒有隻能騙或者偷家裡的錢)她就很委屈很可憐的樣子跟我說我們家欠了很多錢說沒錢說我不懂事.所以我覺得我花他們的錢很有負罪感更何況是騙來或者偷來的.我每次找我媽要錢我爸的臉都是陰沉的臭到不行.那種心理陰影我從沒有說過.到現在我結婚有孩子了.無論我做什麼花什麼錢我媽都還是說我.讓我努力培養起來的自信和一點點自尊都在那一刻支離破碎.現在我不怪他們了.因為我也跟他們一樣變成一個我不喜歡的父母…呵呵


這很正常啊……你的花費超出你父母的日常花銷你當然覺得有負罪感。

就像我家也就是四線城市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但是我媽比較喜歡買衣服,所以我買衣服就沒有多大的負罪感,畢竟我買的衣服最貴的也沒我媽的貴,我最貴一條裙子是七百多,我媽夏天一短袖就要九百了,而且我平時穿的大多數衣服不過就一百來塊錢。我對鞋沒要求能穿好看就行,所以更沒啥感覺。

當然我生活費也沒多高,買了衣服當然就沒錢喫飯了,我在喫上面超級省。我沒喫零食的習慣,五十塊錢的零食我能喫半學期還剩;奶茶實在忍不住了去根號幾之類的店買個七八塊錢一杯的那種,商場裏全是二十來塊錢的我喝著也有負罪感,因為我父母就算來商場也不會買那麼貴的奶茶,渴了頂多買自動售賣機裏的飲料。至於和朋友喫飯emmmmmm平均一人一百頂天了,都不會喫太貴的。

至於化妝品,反正我媽用的比我好,我的種類比我媽多。

我花錢的大頭是追星和旅遊,追星的錢是自己賺的,旅遊是我家裡和我自己對半開。主要是花自己的錢所以也就沒什麼負罪感,假期他們都不給我零花錢,給我旅遊的錢就當給我補個零花錢了。你不都大一了嗎,可以自己賺錢了啊,多的沒有給自己賺個零花錢還是可以的嘛,自己想買什麼也方便得多。我在肯德基兼職的時候好多人都是家裡條件還可以,只是賺個零花錢的,打工不丟人。

要真是有負罪感,就去打工吧。一個假期就算是幹服務員也得三千來塊,平時上學週末去肯德基一個月少說也能有個幾百。我之前課少的時候去商場賣化妝品賺的比肯德基多,但是有時間要求。你要是成績還可以,還能當家教。


孝順的孩子啊,但是你要接受現實。

當代年輕人,不啃老是很難生活的,自食其力買車買房結婚的還是極少數的,不是我們非要花父母的錢,而是大環境經濟現狀讓我們無法完全獨立起來


因為你長大了啊~

我也是,所以自己在不斷地努力賺錢!

現在我爸媽還是會給我一些,但是很多都是自己賺的啦~

在慢慢的做大~也在不斷努力!

我們都要加油啊~

不要以為兼職兩三個工作是一件多麼艱苦的事情,你需要的是找到適合自己的,有興趣的!

加油呀~


因為父母賺錢不易,因為父母喜歡的東西捨不得買,不捨得喫,不捨得穿,甚至餐桌上你喜歡的菜都捨不得夾。但是生活從不會因為父母的這個身份就善待他們,生活不易,生存更不易,父母就是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茹毛飲血,拼盡全力,傾盡所能,才換來給孩子好一點點的生活。如果不能賺到錢,還是盡量省著點用,父母就是真的不容易。


大學畢業之前絲毫沒有負罪感(只要不是鋪張浪費),畢業找工作後我會有負罪感,會覺得自己太菜,上好幾年大學,連自己都養活不了


為什麼會有負罪感呢?這個是你爸爸媽媽愛你的表現啊,他們就是想讓你過的精神富足,和喜歡的人好好相處。如果你過分強調自己內心的負罪感,那你還可以好好享受生活嗎?

首先你要清楚,你的消費有沒有在合理範圍以內。如果是合理的,我認為沒有關係。

我覺得人與人之間的愛都是互相的,你好好接受父母的愛,以後你也會好好回報自己的愛給他們。如果有一天你把到手的獎金拿給媽媽讓她買衣服,結果她一分沒花都給你攢著,這不是說不好,但是你也希望你媽媽可以更加灑脫的生活吧,就像是穿上好看衣服跟她的老姐妹炫耀一樣吧。

人的一生就是輪迴,你剛開始受到別人的恩惠,以後也要好好回報給他人。這個沒有什麼負罪感,只要你沒有學壞,沒有亂花錢,活得真實而灑脫,這些都沒有必要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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