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愛孩子,所以更多的情況是父母沒有辦法放棄這個孩子吧,似乎孩子活著似乎就帶著希望。

其實父母確實不應該強求,但是我覺得在孩子活著的時候讓他過得開心舒適一些,如果他活著逃避不了那些病痛的折磨,那我至少讓他體驗到一些些生命中的美好。

有一本書叫做最好的告別,這是一位有名的醫生寫的關於死亡告別的書,這本書希望人們能夠給瀕死的人們尊嚴和想要的東西。

題主說的很對的一點就是,父母不需要帶有過多的愧疚,孩子生病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孩子的痛苦和離去,太痛徹心扉了,所以父母總是怪自己不夠有能力保護這個孩子,無論是金錢還是其他的方面。

父母的選擇無愧於心就好,在面臨心愛的孩子離開這件事,金錢的損失顯得太微不足道了。


所以有時候 安樂死 也是一種仁慈。


活該二字如何談起,生了就應該養,這不是責任嗎?


……?

父母難道是因為責任才為孩子傾家蕩產的嗎???

父母的悲傷痛苦都是因為愛這個孩子啊!

因為愛他,所以傾家蕩產,所以傷心痛苦;

不僅僅是父母之間,朋友、配偶、甚至是陌生人之間也會有這種感情。

愛是不該用金錢衡量的。


不想治的,別治。

想治的,拚命去治

誰也別指責誰就好了。

用不著不忿,除非用你錢了。


所以為了避免孩子是來討債的,一出生就給孩子買保險還是有必要的,孩子的保險並不貴。我想這是避免人財兩空的辦法之一吧。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