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里有一段:

「要確定兩種不同量的勞動間的比例時常是很困難的。花費在兩種不同工作中的時間經常並不就能決定這個比例。工作中經歷的不同程度的困難,工作時所表現出的獨創,這些都必須考慮進去。一小時的艱難的工作可能比兩小時輕鬆的工作所花費的勞動還要多些。或者說,從事一項需要花費十年時間的勞動去學習的行業的一小時,比從事一件普通容易的工作一個月的辛勞還要大。然而卻不容易找到一種準確的尺度來衡量其困難或獨創。在兩種不同勞動的產品的相互交換中,通常雙方都要打一些折扣。雖然這種調整不是通過什麼準確的尺度,而是通過市場上的討價還價和協商來進行。然而根據這種雖不準確,但是大致上的平等,卻足以維持日常生活中的商業往來了。」

題主對經濟學的了解只停留在高中教科書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覺得這段文字後面的「沒有確定尺度」與「大致平等」彷彿不夠。單靠「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個概念似乎解釋不了一門勞動特別的技術要求,比如學習技能的時間是否要算進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裡?倘若有某種工作只能很少一些有天賦的人才可以去做,連學習時間都省了,又如何衡量其勞動價值量呢?

我對經濟學實在知之甚少,想請教一下現在有什麼理論解釋這個「尺度」嗎?

感謝。


學習技能的時間要算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裡。當然這也需要算社會必要學習時間。

比方說,某人比較笨,別人學習一天的技能,他需要一個月才能掌握,他這一個月就只能算他的個別學習時間,不能算社會必要學習時間。

當把學習時間算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裡,要怎麼計算呢?

例如,一個人學習畫畫,他花了十年的時間學習,然後花一年的時間畫了一張畫,而且他一輩子就畫這一張畫,那麼他花在這張畫上的時間就是十一年。當然這是他的個別勞動時間。

假設他一輩子畫了十張畫,每張畫都花一年,他學習的時間要平均分配到這十張畫里,那麼每張畫就花他兩年的時間。

如果他一輩子畫了一萬張畫,那麼他學習的時間分到這些畫里,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資本論》里有。

印象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指的並不是個人,而是全社會的一個平均值。所以我認為學習、研發的時間成本應該都被計入的。


社會必要勞動分簡單勞動和複雜勞動,學習技能的時間越長,包含的複雜勞動就越多,複雜勞動是多倍的簡單勞動,一天的複雜勞動包含的價值量是簡單勞動的多倍,而價值是由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因此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也是多倍的


謝邀,根據負熵理論。所有增值的手段,都可以分為兩類,提高負熵總量上限,提高負熵利用效率。

通俗的講,開源,節流。具體可參考下面鏈接:

woody:一、 價值的形成?

zhuanlan.zhihu.com圖標woody:二、 商品?

zhuanlan.zhihu.com圖標

而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價值,就是指,任意產品中所含有的負熵總量,通過勞動使其的增加的過程。

不論學習到了新的知識,還是擁有某種天賦都是一種提高效率的方式,都可以創造價值。

因此,他們的價值,都是所能節省的負熵總量所賦予的,是可以計量的。


斯密的勞動價值論並不徹底,所以會有模糊。徹底完成的勞動價值論還是要算馬克思的《資本論》

實際上斯密面對的是複雜勞動和簡單勞動的區別。複雜勞動可以還原成若干倍的簡單勞動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一般勞動強度 一般熟練度和一般技術水平(記得大概,不缺切出歡迎指出)

學習技能的時間是勞動力商品再生產的組成部分,構成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但不構成商品價值


這個問題本來就錯了。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聖人馬子提出來的,東方某大國相信了他的說法,試驗失敗了。所以什麼社會勞動時間之類的詞語就是扯淡的,沒意義了。想考試就學,想真正懂經濟,就學一下正確的經濟學。


當然算,或者說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並不單指製造這件商品的時間,如果製造一件商品需要很長時間的職業技能培訓或者知識儲備,它自然會體現在商品價值量里。


作為商品的勞動力和其他一切作為商品的物一樣包含著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因為勞動力的再生產是需要消耗勞動的。所以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可以說,教師也是無產階級的一分子。


首先,不推薦深入學政經。

在別的學說正在努力解決問題的同時,政經正在努力地自圓其說。

價值規律更像是規範經濟學,說的事情都是理想狀態下這個世界應該如何的事情。

而供求規律/博弈論更像是實證經濟學,說的事情都是看見世界上存在這樣的情況,而後再分析其原因。

然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全社會的平均值,天資聰穎優於均值的話,收入自然優於均值。

你值得學習時間我不太明白是干中學的學習時間還是前置必要的學習時間,不過差的不是很多。

舉個例子吧,我們假設一個商品交換市場上有三個人,他們各生產了三件同質的產品,這件商品會因熟練度上升而縮短生產耗時,所以甲生產三件產品耗時分別是14、11、8小時,乙是8,7,6,丙是6,6,6。這樣看,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是8小時。如果每個人的極限都是6小時的話,那甲乙所多耗費的時間是可以被當做學習的時間嗎?如果是的話自然計入,如果是前置需要的學習時間,作為沉沒成本,政經我不記得基礎教材有涉及過,但以西經的角度來看,不應當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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