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之前看過一句話

成熟的一個表現

是開始漸漸承認自己的平凡

不妨說:①每個人都追尋自己更喜歡的東西(無論是物質上,精神上,生活中),②人是高度社會性的動物。

由②推論,人與人的世界觀高度重合(你眼中海洋有什麼,其他人眼中海洋也差不多有什麼,可對於其他生物而言可能就很不一樣了),人生觀相互影響(比如你想學醫很可能是一位好友學醫,或是一位你很尊敬的人學醫了)③

價值觀由世界觀和人生觀決定,所以由③推論④:一個人希望得到的東西很可能也被其他某個人期冀。並且我們都知道這一事實。

當①④同時成立時,問題便來了:我們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可是憑什麼最後是自己得到了,自己有時候覺得其他競爭者也很強啊?

所以不免緊張:得到的會不會失去?所以當有一個理論限制:只有我們自己能得到這個東西時,因為我們身上有些與眾不同之處,而想得到這個東西,必須要有這一特質,其他競爭者固然優秀,但不具備這一特質。

面對這一理論,我們從潛意識渴望它是永真的,以合理捍衛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我們推動這一理論,並希望它被認同。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想證明自己與眾不同——害怕失去既得利益。

而成熟的人不那麼急於證明自己與眾不同,按照境界分幾種情況①經常被別人認同自己與眾不同,同時深諳如何在新的環境中讓被人認同自己/在某一情況下不屑②明白證明自己與眾不同與失去既得利益間沒有必然關係,從而釋然③擁有高於自身期望的精神、物質財富,無欲無求④不在乎失去,充足的社會閱歷使ta遊刃有餘,得與失只是自己的心情問題。

希望對你的疑惑有幫助


不需要證明的事


愛表現的心理(刷存在感)!


因為我家從老一輩開始就是信耶穌的,因為覺得有個神會保佑我們,然後小的時候經常會覺得自己很特別,但是長大以後覺得自己也沒什麼與眾不同的,會病會孤獨,,特別是到了工作階段,和讀書時候又不一樣了,那時候再好的成績工作了還不是普普通通眾多打工中的一個,工作能力平平,唯一的愛好是喜歡漢服,喜歡唱唱歌,總之,沒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只希望自己愛的人平平安安就夠了


因為內心感受對自我的極度卑微根深蒂固。即使擁有,也會拚命一直追求,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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