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朋友讓我陪她去辦事,因為在舊金山要一大早排隊所以我們決定六點就起牀七點就出發 其實我是5點多起牀的因為要洗漱還有喫東西,我很早沒這麼早起過牀了,其實這麼早起牀我是不想去的 非常不想去 但是為了陪她 而且也害怕路上堵車 所以就起的很早。但是她卻起的挺晚的 我們出發已經八點多了 然後走了因為路上被開了一個罰單 她說我們平分這張罰單吧(因為平時出去玩 大家收到罰單都是平分的)。但這次是我陪她辦事啊 我心裡很不情願。我為她起這麼早,也不是我開車。雖然最後還是和她平分了 但是很委屈。我就是想知道我該不該去跟她平分?


什麼罰單?超速還是違章?如果是的話,誰開車誰交啊。


既然都已經發生的事情了,你都把罰單支付了,還想它幹啥呢!徒增自己的煩惱而已,放下吧!

認為不應該支付,你當時可以直接表達。估計你不好意思說,但是你想,她都好意思讓你承擔,你又何必這麼在意臉面呢!下次注意就是了!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朝前看,保持好心情!


不該,如果他把你當朋友就不該。


人都下飛機到美國了,入鄉隨俗去美國問吧,俺們也不知道資本主義的風土人情是什麼樣的


不知道這個罰單有多大?100美元?200美元?即使是500美元,我也覺得不虧,生活中很多時候,你根本沒機會花這麼少錢認清一個人。你該開心纔是。


無論是什麼罰單,明明是你去陪她,她開的車,怎麼還要你分擔呢!如果大家一起去玩,所有費用分攤是應該的。

題主可以直接拒絕她,既然她都好意思硬塞給你,你有什麼不好拒絕的。


你已經有答案了不是麼?大大方方的說出來你的想法,是真朋友的話不會在乎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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