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兩個人想要結婚先發給一個綠本,是暫時婚姻但也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如果兩個人感覺合適,兩年或者三年再去換成紅本變成永久婚姻,這樣好不好?


那為什麼領證呢?只結婚不就得了嗎,啥時候覺得合適了再去領,你這種是對女性不負責的表現,結婚領證就是為了長長久久,天天想著哪天不合適就離婚,那還結個鎚子哦,同村一個結婚沒領證,娃兒都好幾歲了,女的出去浪又找了一個,大鬧了一場婚都不用離,各自安好,國外那個續費婚姻是在愛爾蘭,幫大家查詢了一下

1、結婚可設期限

愛爾蘭男女雙方在結婚時,可以協商婚姻關係的期限,從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屆滿後, 若有繼續生活的意願,可以辦理延期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2、結婚婚期越長費用越低

但是結婚登記辦理的費用會隨著婚期的增長而減少,也就是如果新人將婚期定為1年,則繳納2000英鎊(18081.786元),如果婚期是100年的話,費用就僅僅需要0.5英鎊(4.5204元)。

就像國內一樣,離婚是有代價的,不是說你想離就離想分就分,男的要有責任心,責任感,女的要對愛情忠貞不二,婚姻才會長久


這個想法有點意思。結婚初期即使是很多婚姻破裂的一個時間。因為婚姻後因為男女思維的特點,大家都會有一個比較大的改變,導致衝突嚴重。所有婚姻初期給大家一個限期,不合適就分,讓大家有個警覺的態度。有助於大家互相克制自己的行為。確實對婚姻度過磨合期有比較大的幫助,這確實是個有用的辦法。


謝邀。結婚不應該有緩衝期。

因為以後的人越來越不想結婚。想領證的時候衝動型比較多。趁著衝動趕緊領了,不然一輩子不結婚了都。

離婚反而要有緩衝期。

因為同樣離婚的越來越多。會造成很多問題。有緩衝期還可以挽回一部分。


據說國外有這種結婚模式,一個月的,一年的,十年的,十五年的,永久的等等。

領證的費用,時間越長越便宜,永久的不花錢。


國外好像有類似的

國內沒有,不適合中國的國情

我記得國外好像有結婚一年的,然後結婚的費用就比較貴,然後結婚越久就越便宜


離婚證有個緩衝期,一個月。


國外倒是有差不多的

可以結婚一年、兩年,日期隨自己選,到期前不去辦理手續就算離婚了

但是日期選得越短,結婚費用越是高的離譜,還要發婚姻中相處之道的超級厚的書給你學習,還要培訓。所以,凡事沒那麼簡單的

不用什麼緩衝期,隨著社會的進步,不想結婚的群體會越來越多,現階段,你還是先考慮怎麼找到一個好對象吧


你這個想法屬於多此一舉,試試是否真的合適談戀愛就是起這個作用,實在不行可以在雙方都打算結婚的情況下先同居婚前試婚,合則結,不合則分,你弄個綠本,還特意給女方和男方都加了個婚前同居過的證明。


不覺得多此一舉嗎,婚姻自由的時代,同居時候能發現的問題為什麼還要個緩衝期?那置婚姻的聖神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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