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位居至尊,一怒而伏屍百萬,但其權力僅限於十步之外,千里之內。十步以內,布衣一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

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是以天子對於這十步以內的防衛當然是慎之又慎,如秦法就規定,羣臣不得持兵器上殿覲見,天子近衛執兵宿衛於十步以外,如非有詔,不得上殿。亦即,就算侍衛,也難以猝然行刺。

荊軻逐秦王,秦王還柱而走。羣臣驚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羣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乃以手共搏之。

荊軻刺秦一事,暴露出了這一條過於死板,反而不利於天子的安保工作。因此後代均有所修改,然「非有詔不得上」這一條關乎天子十步以內的安危,歷代沿襲未改。

如《唐律疏議·衛禁律》規定:

即宿衛人,於御在所誤拔刀子者,絞;左右並立人不即執捉者,流三千里。

「疏」議曰:宿衛人常執兵仗,得帶刀子。若在御所者,非敕遣用,不得輒拔刀子。其有誤拔者,絞。左右並立人,見其誤拔,皆須執捉。不即執捉者,流三千里。若有別敕處分令用及仗內賜食者,不坐。但舉宿衛人為例者,明餘人在御所亦不得誤拔刀子。其有誤拔及傍人不即執捉,一準宿衛人罪。

「御在所」即皇帝所在。按此條規定,御前侍衛雖有帶刀特權,但非有詔遣用,不得拔刀;如果無詔拔刀,就算是誤拔,也得判處絞刑,周圍侍衛必須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將其控制住,以防不測,否則以失職論處,判流三千里。

因此,在某一御前侍衛有異動的同時,其他侍衛已作出反應,將其制服。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載,漢武帝建羽林騎,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於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

對,這個就是各種小說電視劇裏不停提及的羽林軍。

宋朝的御前班直也都是根正苗紅為皇宋拋頭顱灑熱血才能幹的。

皇帝可不傻,普通人都知道找靠譜的保鏢,何況皇帝了。


據我所知被御前侍衛刺殺的皇帝還只有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刺殺他的詹姆·蘭尼斯特是坦格利安的御林鐵衛之一,後來詹姆弒君者的名號傳遍了維斯特洛大陸,弒君者因為太過有名,甚至連遙遠的厄索斯大陸都流傳著他的名號。


侍衛都是自己人,要是連侍衛都控制不了,那就是 唐昭宗、漢獻帝。


刺殺皇帝是有風險的,參照三國時殺皇帝的成濟,過完癮也就被司馬昭順手殺了,啥都沒留下。

那麼如果是你,你還會做這種純虧本的買賣嗎?


謝邀

能當御前侍衛的,都是家境清白的良家子。皇室不是傻子,不可能選擇那些來歷不明的人保護自己的性命,更何況更多的是那些與國同休的勛貴之後。人家的祖傳幾代都是跟著皇帝幹活的,皇帝自然是信任他們。

就像現在中南海的保鏢如果你爺爺不是老革命,你有什麼資格去保護首長?由此可見古代也是有政治審查的。再說了,中國古代幾百個皇帝除了那些身處亂世中的皇帝剩下的有幾個是死在侍衛手裡的?


怎麼不擔心?不但是武力值偏高的侍衛,就連太監宮女也是時刻提防好吧!被他們陰死的皇帝后妃數不勝數。

當然中國這方面體制健全,很少有明目張膽搞皇帝的,羅馬近衛換皇帝可是家常便飯,土耳其禁衛軍這方面也不遑多讓。


班劍儀刀,木頭武器刷漆,你還不如用手掐死皇帝更靠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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