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墳塋考古,一直持懷疑態度。最近《新京報》使用「倒鬥」一詞描述某大型古墓考古活動後引開熱議,有人甚至將這個問題上升到整個社會層面,認為中國民眾在這個方面存在基本的認知錯誤。

我心中的疑惑是這樣的:

  1. 目前市面上關於考古不是盜墓的言論多把重點放在文物上,認為考古與盜墓的區別在於對待文物的態度不同,一個保護,一個僅僅是謀利。但是我想把問題的重點放在倫理上,考古是如何面對侵擾死者這個問題的?以馬王堆辛追夫人為例,她本來好端端的在地下安眠,現在被人擺到了檯面上,感覺很不妥。如果辛追夫人有後人在,是否有權力要求重新安葬辛追夫人?更進一步,是否有權力控告考古方和博物館侮辱死者?
  2. 文物的歸屬問題,還拿辛追夫人舉例,辛追後人是否有權力要求有關方面歸還文物,畢竟是他們家的,雖然已經在地下放了兩千年。

以上這些問題沒有解決,說嚴重點,就算把大禹和夏桀給挖出來了,古墓考古還是盜墓。


1.第一個問題涉及到博物館展示,其實不是考古領域的問題,而是一個博物館學問題。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對人類遺體的展示是這樣要求的:

當一博物館存有和/或正在拓展人類遺體及祭祀藏品時,它們應如同學術機構的檔案資料一樣得以安全存放和仔細保管,並應使有資格的研究人員及教育人員,但不是病態的好奇者,能夠得到。有關此類物品的研究及其貯藏、保管的研究必須採取一種既為專業人員又為不同信仰者,特別包括有關社區、民族或宗教團體成員所能接受的方式予以進行。雖然偶爾有必要在解釋性展覽中使用人類遺體以及其它敏感性物品,但必須處理得體,尊重各民族共有的人類尊嚴之感情。

對於馬王堆漢墓來說,辛追夫人的遺體是其中最重要的發現之一。湖南省博物館目前採取的展出形式,兼顧了專業性、公共性和遺體的尊嚴。

對於像馬王堆這類在基礎設施中被動發現的墓葬,如果任由工程施工置之不理,那麼遺體和物都會隨著工程建設而化為齏粉,科學的考古發掘,而後對遺體和遺物進行保護,讓墓葬蘊含的信息成為公共信息,進而教育每一個人,最終上升為國家的共同記憶,纔是對逝者的關懷。

此外,人死去就是死去了,題主用「安眠」一詞,其實就能看出一些主觀傾向了。

2.古墓葬的歸屬在我國是一個制度核心問題。我國的所有制形式是社會主義公有制,這種所有制形式下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的(使用權則不是),古墓葬被視為是土地的一部分或者附著物,所以也是國有的,文物部門受國家和政府的指派和委託,代為保管古代墓葬。這也是為什麼在文物保護法裏,古墓葬以及出土的地下文物,被確權是國有的。所以辛追夫人即使存在可以認定的後裔,也不能要走馬王堆出土的文物。

目前文物界對這一領域的新動態,是近古時期的墓葬(明清時期)往往存在可以追溯的直系後裔,他們和這些古墓葬有情感上的聯繫,如何尊重這種情感聯繫,在不改變文物所有權的前提下,用何種方式請他們也參與到文物保護中來。


狠個毛,誰愛挖誰挖,考古被你說成想成盜墓,曹操直接叫摸金,我們現在一天180連喫帶住還帶搬器械去工地,誰愛幹來幹。說倫理的,你證明下你是辛追唯一繼承人啊,她還授權給你了,然後再補交下馬王堆館的建築費用和歷年來的人事行政費用,再預交下50年的物業費。看把你能的,考古愛好者是吧,考古現場什麼樣見過嗎?多少是不孝子孫自己盜的知道嗎?多少看了點網路文學的來討祖宗遺物,最後說怎麼不是金的傻瓜長嘆走人的?還倒鬥呢,考古人哪招你惹你了,我是把明器拿回家了,還是做法詛咒你了?收集歷史信息,研究文明發展被你說的違法下作。覺得考古是摸金的儘管來,我們看看你拿這些瓷片木塊的能做些什麼有段石錛這是有肩石斧出來!最後大量招收考古愛好者實見,這年頭出不起民工費了。


首先,您都自稱「死硬分子」了,想來您的觀念也是在您腦海中翻來覆去滾過無數次都覺得沒毛病的。按理說,我也不覺得、您自己也不相信您會因為某人一席話改變主意。實際上,您這樣的羣體不是我們所謂「公眾考古」科普的對象。您和您的同伴們怎麼想,對考古工作沒有半毛錢影響。您罵您的街,我們搶救我們的墓就是了。

不過您既然話都說到這兒了,我也來了,我還是說兩句。所謂的考古學「倫理學」問題,不取決於考古學本身的性質。打個冒犯的比喻,我認為性質和法醫解剖、醫學生的「大體老師」是類似的。在工作過程中,它們都是我們的科學研究對象,我們保持著科研過程中對人文主義的尊重,但沒有人會因噎廢食。

搶救性發掘的性質我已經不想多說了。我只想說,我們無愧於祖先、無愧於自己的身份。

至於「後人」鬧騰,我先不論幾千年的「後人」有多大可行性。請參考家屬鬧騰法醫導致破不了案的案例。


我就問一句,法醫是不是變態?特別是針對屍體的法醫/人體研究者/體質人類學者是不是變態?這些專業的工作者如何應對公眾質疑的?

拿成果啊,近幾百年來解剖學的興起解決了多少醫學與生理學上的問題(這個我不太懂,如果有專業的答主可以補充),拯救了多少本來無法治癒的患者,解決了多少原本無法解決的刑事案件。如果對人體沒有足夠的瞭解,我們現在很多的外科手術、器官移植根本沒法進行。而且解剖的一般不是刑事案件的證據就是無人認領或者得到家屬同意的屍體,肯定不會有(也許有,但絕對是少少數)為瞭解剖屍體而去殺害活人的。

法醫:這個鍋我們不背,我們是做出貢獻的

同樣的,考古工作也是如此,不能排除有那麼一小撮人披著考古的外衣,幹著盜竊國家文物獲取利益的事情,但這種情況都是極個別的,要是所有從業者都這樣,這個行業早都完蛋了。所以,不以偏概全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基本態度。

關於考古發掘,首先,考古學對墓葬的發掘只佔考古工作的一部分(考古發掘還包括大型遺址——城市、宮殿、護城河、居址、祭祀遺址等和中小型遺址——水井、地窖、垃圾坑等),尤其是二十一世紀以來,除非是基建需要,一般的主動性發掘還是以社會研究為主,不信可以看看近幾年的十大考古發現,有幾個墓葬發掘?

陝西血池遺址發現的馬坑

新疆元代都城遺址的民居

其次,考古學研究下限一般是到明朝滅亡,部分需要會涉及清代,所以如果不是書香門第,一般家族譜系追不到四五百年以前,倫理學爭議很少,主要是遺址發掘中碰到的近代墓葬比較麻煩,一般考古工作者也會協調解決,不會說置之不理。你非要追到辛追那個時候,除非你能拿出決定性證據(科技手段目前達不到那麼精細,我對所謂的曹操後人就持保留態度),要不然還是別來博物館碰這個碴(辛追:你是誰?我們認識嗎)。

從人類化石瞭解的人類進化史,圖片在網上隨便找的哈哈哈

最後,中國考古學是二十世紀初傳入中國的,這一百年來的成果有目共睹:元謀人、北京人、藍田人等古人類的發現,為我們瞭解中國本地人類起源提供了人類學材料;殷墟的發現證明瞭《史記》中商代為信史,將中國已確定的歷史年代前推千餘年;各大博物館中珍藏的文物大多免費向公眾開放,我們這一代人可以直觀而不是僅從書本中瞭解人類歷史,這在一兩百年前根本是無法想像的。像答主這樣一邊享受著國家博物館政策帶來的優惠與便利(有本事就別去博物館看),一邊質疑中國考古學工作的人,我只能說,你愛嘴硬嘴硬,愛死硬死硬,只要全國絕大多數人民和我們站在一起,瞭解我們背後的付出,爾等不足與談。


1.謝邀,雖然我很煩總是被類似這種問題邀。

2.真的考古愛好者問不出這樣的問題來,能問出這樣的問題的無非是印第安納瓊斯的「考古」愛好者、勞拉的「考古」愛好者或者胡八一吳邪之流的「考古」愛好者。

3.倒斗的比起幹考古的確實瀟灑多了,想拿啥拿啥想拆啥拆啥,東西隨便砸雷管隨便上,只要不怕把自己搭進去,把別人家墓整個弄塌了都無所謂,反正值錢的揣在兜裏,剩下的誰管呢。換成幹考古的你這麼玩試試,真不怕領隊把你腸子揪出來繞脖子一圈勒死你?

3.關於墓主後人有無權利控告侮辱死者云云,答案是權利和責任是對等的。你除了需要證明這個古墓是你家的之外,還需要證明你家一直在維護這個墳墓。如果你家一直在好好地出錢維護墓地那確實任何人沒有權利在沒有和你們達成協議之前處置這個墓葬。然而要是你們自己都不管的話,這個墓只能算無主財產啊?你自己把東西扔大街上不管,國家看著沒人認領替你處置了,你還來控告國家盜竊的話,是不是有點太不象話了?

4.最後,來句狠的。我,死硬份子,就算你們把死而復生的墓主人和他子孫一起帶到我面前,我也敢問他到底是恨我們這些翻動他墳墓的外人,還是恨他那些絕祖宗祀的不肖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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