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浙江,親戚女50周歲,交養老保險未滿15年,今年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了,換了個單位繼續工作,簽了勞動合同,今天打電話給社保局,說50歲到了就不給交了的,為什麼在網上根本搜不到這種規定,疑惑


看到兩個回答,完全是誤導題主。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企業職工身份是無法繼續繳納養老金的。但是各地區政策不同,有的地區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一直繳滿十五年


50周歲單位就不會幫忙交養老金了嗎?

超過退休年齡,就要辦理退休,然後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單位就不會再為員工繳納社保了


瀉藥!

1,退休條件

退休有兩個條件: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②累計繳費年限達到最低條件。

2,女工人50/女幹部55

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和男的不一樣,女工人身份是50退休,女幹部身份是55退休。身份問題相對複雜一些,早些年得看檔案看派遣證看轉正定級,後來主要看合同的崗位性質約定。現在社保一般為了避免錯誤,都會在50歲提醒,甚至有的地方會針對信息不清的或女工人身份的在達到50歲時強制減員。

3,針對題主的分情況建議

她達到50歲但不夠最低繳費年限,還缺點信息(戶籍及檔案情況),應該按照戶籍及檔案情況來進一步處理:

如果是本地戶籍,可選的兩種做法:

(1)如果檔案及合同確實是幹部身份,可以到社保修改確認幹部身份,繼續繳費待達到女幹部法定退休年齡;

(2)如果無法確認幹部身份,可以個人申請轉戶籍地街道辦理延長繳費直至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後辦理退休。(延長繳費政策請參閱文件:人社部【2011】13號令,《實施&若干規定》)

如果是外埠戶籍,這個就比較麻煩了:只有符合條件的才能異地退休,這不夠最低繳費年限,不能在異地退。

應該跟戶籍地聯繫一下看能否轉回原籍,並看看是否還能有延長繳費政策。

(異地退休政策請參閱文件:國辦發【2009】66號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我是余清泉,國內知名社保專家,51社保創始人,中國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領軍人物,共青團中央、人社部「中國青年創業獎」獲得者。《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系列報告主筆,《中國社保公積金代理服務標準》起草人。更多文章,請關注歡迎各位關注我的知乎號:51社保余清泉,以及我的知乎專欄:51社保專欄,探討交流!

女滿50周歲時,就是退休身份了,按照規定,就不是勞動者,就不能以在職職工身份交社保,這個怎麼告都沒用。簽的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如果你親戚在戶口所在地,可以自己往後交或者一次性交清,看當地政策


。。。。。不知道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是一樣的。要看用工和合同性質的。比如臨工,派遣,外包,返聘等等什麼的。我以前公司招聘了不少45-50周歲的保安保潔,綠化這樣的。好像有的地方過了45或者50周歲,招聘你的公司和單位想給你交也交不進去了。不少就是商量著改為現金補償給你。(大概是這樣,具體人社局有詳細介紹)

只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在有效期內,它就必須給僱員繳納社保。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可以向社保部門或勞動仲裁部門告老闆,一告一個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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