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

按按照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債務司法解釋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如果要認定共同債務,必須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後才屬於。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簽字,那麼這個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但是有另外條件。如果夫妻一方單獨借債。借著這個錢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購買房產,那麼這個債務有可能還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反之。如果夫妻一方偷偷借債,也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的生活,那麼這個債務就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需要承擔。


要分清貸款的類型,比如消費貸,網貸,信貸就不需要~


這要看具體情況吧,比如說對方是什麼原因借貸的,如果是因為家庭需要,我覺得可以理解,但如果是因為其他個人原因的話,我覺得還是你可以詢問律師具體情況,特別要說明是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此外,建議你考慮清是否一起還款,而且對方如果上癮的話,絕對不止辦理一個或兩個貸款產品,你最好通過微信,黑白數據,瞭解一下他當前的網貸使用情況,包括名下的貸款產品數量,逾期,負債等詳情,這樣也可以瞭解對方的信用請假,可以幫助你做出決定。


夫妻中誰貸款就由誰來還,前提是這筆貸款的錢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開支


由本人負責 但是會影響伴侶的徵信


如果貸款的錢不是用來家庭生活正常開支的話,是由借款人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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