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頂又稱頂子,是男子冠帽頂部的一種裝飾物(帽下則垂帽珠),流行於元代蒙古貴族間,明初仍延續其制,帝王官員都可以使用。洪武六年(1373年)四月,朝廷對官員庶民的帽頂、帽珠材質作出了具體規定:

職官一品二品……帽頂、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品至九品……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庶民……帽不用頂,帽珠許用水晶、香木。

帝王的帽頂則常用大塊寶石作為嵌飾,《南村輟耕錄》卷七記載,元成宗大德年間有本土鉅賈賣給官府一塊產自回回的大紅寶石,重約一兩三錢,估價為中統鈔一十四萬,被成宗鑲嵌在帽頂上,此後的幾代皇帝「相承寶重」,每年正旦及天壽節大朝賀等重要場合,都要戴著這枚紅寶石帽頂。

梁庄王墓出土的帽頂中有四件為金鑲寶石帽頂(編號為棺:28、31、35和後:96),其中金鑲無色藍寶石帽頂(棺:28)通高7.5、直徑4.8厘米,下部為金鑲寶石五重瓣一覆一仰蓮花形底座,覆蓮瓣上有橢圓形大金托五個,存嵌寶石四顆,計紅寶石一顆、藍寶石三顆,仰蓮瓣上有五個小金托,各嵌小紅寶石一顆,座頂端鑲嵌碩大無色藍寶石一塊,用金絲固定,藍寶石頂部及金質底座上原本應鑲有珍珠,現已無存(圖1)。

金鑲淡黃色藍寶石帽頂(棺:31)、金鑲藍寶石帽頂(後:96)與前件形制大致相同,都由鑲寶石的金質蓮花形底座與大塊寶石頂飾組成,細部造型稍異(圖2、圖3),而金累絲鑲寶石帽頂(棺:35)僅存底座,頂端寶石已佚。明宣宗、憲宗行樂圖裡,皇帝所戴寶石帽頂與梁庄王墓實物十分接近,對比元代皇帝畫像可以看出,明前期的帽頂基本繼承了元代帽頂的標準樣式(圖4、圖5、圖6)。?

圖2、金鑲淡黃色藍寶石帽頂

圖3、金鑲藍寶石帽頂

圖4、《明宣宗出獵圖》局部(左) 圖5、《明憲宗調禽圖》局部(右)

圖6、《元文宗像》局部

宮中內官因常隨皇帝左右,寶石帽頂自然是不能缺少的,《雍熙樂府》卷五有一支「點絳唇」就唱道:「寶殿朱扉鳳墀丹陛,做著個中官職……常傍袞龍衣,穿一套飛仙海馬,系一條正透山犀……戴一個鏤金廂帽頂鴉鶻石。」雖然唱詞襲自元曲,但用來描寫明代內官亦無甚不妥(圖7)。

明中期以後,官員的帽上也使用寶石帽頂,明世宗曾賜給嚴嵩一頂煙墩帽,上有金鑲寶石帽頂一座,嚴嵩特地賦詩為紀:「賜來大帽號煙墩,雲是唐王古制存。金頂寶裝齊戴好,路人只擬是王孫。」記錄嚴嵩父子被抄家產的《天水冰山錄》里列有「帽頂」一項,共計三十五個,除金鑲玉帽頂一個和金鑲珠帽頂三個外,其餘都是金鑲寶石或珠寶帽頂,數量最多的是金鑲青寶石帽頂,有十三個,其次是金鑲紅寶石帽頂(五個),另外還有金鑲綠寶石、金鑲黃寶石帽頂等。這麼多的寶石帽頂當然不會全部來自御賜,說明洪武初期確立的帽頂制度已不再嚴格執行,官員可根據自身財力製作或購買各種寶石帽頂,皇帝將之作為賞賜也反映出朝廷對此是持默許態度的。《金瓶梅詞話》里李瓶兒從梁中書家帶出的貴重物品中有一件「金鑲鴉青帽頂子」,第九十回來旺兒售賣的「金銀生活」亦有「帽頂高嵌佛頭青」。所謂「高嵌」,正是明後期帽頂的典型特徵,如首都博物館藏北京海淀區青龍橋董四村明墓出土的銀鍍金鑲寶石帽頂,通高9.2厘米,下部仍是覆蓮形底座,但蓮瓣部分變得寬而圓,高隆如穹頂,蓮瓣內飾有寶相花圖案和「唵嘛呢叭彌吽」六字真言,蓮瓣上方有翔雲托著一顆橢圓形金珠,金珠之上又有六棱橄欖形小柱,柱頂為覆仰小蓮瓣,鑲嵌紅寶石一塊。整件帽頂的底座自下而上層層疊累,寶石危立於頂端,《詞話》用「高嵌」二字形容真是再貼切不過(圖8)。

元代至明初樣式的金鑲帽頂和明後期出現的「高嵌」式帽頂均被清代繼承,前者用作吉服冠的冠頂,後者則用作朝冠的冠頂(圖9、圖10)。

圖7、《王瓊事迹圖·經略三關》局部

圖8、銀鍍金鑲寶石帽頂

圖9、清 金鑲東珠皇帝吉服冠頂

圖10、清乾隆 銀鍍金鑲紅寶石朝冠頂

梁庄王墓中還有金鑲寶石嵌玉帽頂二件(編號為棺:32、33),通高6.3-7厘米,下部是橢圓形單層八重瓣覆蓮形底座,每片蓮瓣上都有金托鑲嵌紅寶石、藍寶石或綠松石等,上部各鑲白玉鏤空雕龍紋頂飾一件,一為龍穿花紋,一為雲龍紋,皆帶有明顯的元代風格(圖11、圖12),尤其是龍穿花頂飾,與故宮博物院藏元代鏤雕龍穿牡丹青玉頂的造型、紋飾基本一致(圖13),因此有研究者認為梁庄王墓的帽頂或許是元人舊物。龍穿花帽頂(棺:32)在底座的後端另綴有如意雲頭形金片,上連兩根金質圓形短管,管內可插翎羽(圖14)。

元人素來珍愛玉帽頂,《南村輟耕錄》卷十五說河南王卜憐吉歹出遊郊外,因天熱易涼帽,左右捧笠而侍,被大風吹墮石上,打碎了笠上鑲的「御賜玉頂」,卜憐吉歹毫不介意,笑著說:「是有數也。」卷二十三又記某旅邸有一客身穿刺繡衣服,頭戴「琢玉帽頂」,打扮光鮮而僅著皮履,實為江湖巨盜。成書於高麗末期的漢語會話讀本《朴通事諺解》里寫到兩個「舍人」的打扮,其中一人頭上戴著「江西十分上等真結綜帽兒,綴著上等玲瓏羊脂玉頂兒,又是個鶿?翎兒」,帽頂用羊脂玉玲瓏透雕,又插著鶿?翎,其形制當與梁庄王的白玉龍穿花帽頂相近。

圖11、金鑲寶石白玉鏤空龍穿花帽頂

圖12、金鑲寶石白玉鏤空雲龍帽頂

圖13、鏤雕龍穿牡丹青玉頂

圖14、明《出警圖》局部

雖然明初制度規定一品二品官員帽頂用玉,但考古發現的此類實物並不太多,傳世的元明玉質帽頂大多被改作其他用途,如鑲嵌在香爐蓋上,成為了「爐頂」。文震亨《長物志》卷七「香爐」條云:「爐頂以宋玉帽頂及角(甪)端、海獸諸樣,隨爐大小配之,瑪瑙、水晶之屬舊者亦可用。」文震亨認為玉帽頂系宋人之物的看法在當時並非個例,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對此記錄甚詳:

近又珍玉帽頂,其大有至三寸、高有至四寸者,價比三十年前加十倍,以其可作鼎彝蓋上嵌飾也。問之,皆曰此宋制,又有雲宋人尚未辦此,必唐物也。竟不曉此乃故元時物。元時除朝會後,王公貴人俱載大帽,視其頂之花樣為等威。嘗見有九龍而一龍正面者,則元主所自御也。當時俱西域國手所作,至貴者值數千金。本朝還我華裝,此物斥不用。無奈為估客所昂,一時競珍之,且不知典故,動雲宋物,其耳食者從而和之,亦可哂矣。

元代至明初的玉帽頂大小適中、碾琢精細,具有很強的裝飾性,用作鼎爐蓋紐的確非常合適,故為晚明士人所珍視,商人為了抬高價格,便號稱是「宋物」,淺識者人云亦云,乃至有說成「唐物」者。沈德符雖然知道是元人的帽頂,卻說「本朝」斥而不用,可能和士庶「帽不用頂」有較大關係,明代舉人、監生等都戴大帽,但並不裝帽頂,普通人看到帝王或一二品官員佩戴帽頂的機會也不多,因此各式精美的玉帽頂在大部分明人看來就顯得十分陌生了。

爐蓋鑲玉頂的做法到清代依然盛行,清宮舊藏的大量鼎簋香爐上都配有鑲嵌玉頂的木蓋,這些玉頂既有元明兩代遺物,也有相當一部分是後世的仿製之作。內蒙古博物院曾徵集到一件元代金鑲玉帽頂,下部是金嵌寶覆蓮形底座,上部為白玉鏤雕鴛鴦荷蓮紋頂飾(圖15),而在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一件清代木蓋上,相同題材的玉頂已經成為了蓋紐(圖16)。明代益宣王墓中也出土了一件鴛鴦荷蓮紋白玉頂,江西省博物館後定名為「玉紐」,這件玉頂放置在益宣王的棺內,周圍並未發現香爐或木蓋等物,可以斷定它原本是作為帽頂隨葬的(圖17)。

圖15、金鑲玉帽頂

圖16、清玉頂木蓋

圖17、鴛鴦荷蓮紋白玉頂

帽珠懸掛於帽下系帶處,在元人口語里又被稱作「珠兒」,高麗末期另一漢語會話讀本《原本老乞大》提到了帽珠、帽頂的搭配:

頭上戴的帽子,好水獺毛氈兒、貂鼠皮簷兒、琥珀珠兒、西番蓮金頂子,這般一個帽子結褁二十錠鈔。又有單桃牛尾笠子,玉珠兒、羊脂玉頂子,這般笠子通結褁三十錠鈔有。又有裁帛暗花紵絲帽兒、雲南氈海青帽兒、青氈缽笠兒,又有貂鼠簷兒皮帽,上頭都有金頂子,又有紅瑪瑙珠兒。

玉帽頂配玉帽珠,金帽頂則適合各種材質的帽珠,這些搭配習慣對明初帽頂、帽珠制度產生了直接的影響。書中還記有「燒珠兒五百串、瑪瑙珠兒一百串、琥珀珠兒一百串、玉珠兒一百串、香串珠兒一百串、水精珠兒一百串、珊瑚珠兒一百串」等,這些成串的珠兒大都是用來製作帽珠的材料。

明代帽珠的形制與元時差別不大,通常由棗核形大珠和圓形小珠相間串連而成。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即位不久的明仁宗將部分先帝冠服遺物贈給弟弟漢王朱高煦,內有黑氈直檐帽一頂,上配金鈒花帽頂和茄藍間珊瑚金棗花帽珠一串。從名稱推測,帽珠應為茄藍(伽南香)製成,棗核形,用金絲鑲嵌,並以珊瑚製成的小珠間隔,和元寧宗畫像上的帽珠樣式相同(圖18)。馬歡《瀛涯勝覽》說南浡里國西北海內有一平頂峻山名帽山,「其山邊二丈上下淺水內生海樹,彼人撈取為寶物貨賣,即珊瑚也,其樹……根頭大處可碾為帽珠器物」。魯荒王墓出土了一條明初帽珠實物,據發掘報告描述,帽珠系果核及紅色珊瑚珠各十二顆相間串成,核珠為六棱形,長2厘米,對角直徑1.7厘米,棱脊上各附一條雙股擰成的金線(圖19)。魯荒王墓有三頂直檐式「笠帽」,這串帽珠原本應綴在其中一頂上,後因穿繩朽壞而脫落。山西博物院藏寶寧寺水陸畫和即墨市博物館藏藍氏祖先像上都繪有戴直檐帽、垂掛帽珠的男子形象(圖20)。

圖18、《元寧宗像》局部

圖19、魯荒王墓出土帽珠

圖20、明代藍氏祖先像局部

明代中期以後,男子的帽上就不再裝飾帽珠了,究其原因,應與朝廷的干預有關。明英宗正統七年(1442年)十二月,禮部尚書胡濙等上奏:

向者山東左參政沈固言:中外官舍軍民,戴帽穿衣習尚胡制,語言跪拜習學胡俗,垂纓插翎、尖頂禿袖,以中國之人效犬戎之俗,忘貴從賤,良為可恥……今山東右參政劉璉亦以是為言,請令都察院出榜,俾巡按監察御史嚴禁。

奏文所言「垂纓插翎」即指帽珠和飾有翎羽的帽頂,古人將冠下的系帶稱為「纓」,《說文解字》云:「纓,冠系也。」《釋名》:「纓,頸也,自上而繫於頸也。」明代冕弁梁冠上都有纓,不過已經成為禮儀性的組件,並不承擔系冠的功能,只是虛懸於頷下,帽珠與此相似,故以「垂纓」代指。胡濙等官員認為這些沿自前代的冠服元素都屬於「胡制」,希望朝廷嚴令禁止,該建議獲得明英宗的批准,此後帽珠便逐漸從明代男子的冠帽系統中消失了。

元代的笠帽和帽頂、帽珠還曾傳入朝鮮半島,對高麗及朝鮮王朝服飾產生了重要影響,朝鮮人也將帽珠視同冠纓,稱作「笠纓」或「纓子」,《朝鮮王朝實錄》就提到過玉纓、珊瑚纓、水精纓子、琥珀纓子等多種材質的笠纓。明朝政府關於帽珠的禁令沒有波及朝鮮,但因明人已不用帽珠,使得後來的朝鮮人認為笠纓並非「華制」。朝鮮官員慶世昌曾對朝鮮中宗說:「臣嘗見《臝蟲錄》, 唯我朝有笠纓,笠纓非中朝制也,華人譏其頷下垂珠,中原人造笠纓, 為我國也……以無用之物而濫施高價,請廢其制。」中宗則認為:「笠纓雖非華制,我朝不遵華制者頗多,不必盡改也。」這段對話的時間是正德三年(1508年),距帽珠禁令的頒布已過去六十餘年,明初男子帽下垂珠的情形被人們徹底忘記了。

朝鮮雖呼帽珠為纓,但除前引胡濙等人奏文用「垂纓」代指帽珠外,元、明文獻中很少有稱帽珠為「纓」的,這是因為元代笠帽上還有一種特別的飾物——紅纓,其制類似馬膺前所垂繁纓,將紅纓固定在帽上的事件叫「壓纓」,如《原本老乞大》里有「紅纓一百顆」和「壓纓兒一百副」,明英宗正統四年(1439年)賜給瓦剌可汗脫脫不花的冠服中有金嵌寶石絨氈帽一頂,包括「金鈒大鵬壓纓等事件」、「伽藍香間珊瑚帽珠」等。《明太祖實錄》記載了一個太祖早年的故事:

(太祖)復假寐,俄有蛇緣上臂……上視之,蛇有足,類龍而無角。上意其神也,祝之曰:『若神物,則棲我帽纓中。』蛇徐入絳纓中,上舉帽戴之,遂詣敵營,設詞喻寨帥,寨帥請降,乃還師……上歸喜,因忘前蛇,坐久方悟,脫帽視之,蛇居纓中自若……人咸以為神龍之徵。

所謂「神龍之徵」顯然是刻意神化朱元璋,不過對帽纓的描述還是非常清楚的,正因「絳纓」裝在帽的頂部,故須脫帽方能視之。綴纓之帽在元代或明初繪畫里多有表現,陝西省蒲城縣洞耳村元墓壁畫和國家博物館藏《盧溝運筏圖》描繪的各式男帽都飾有紅纓(圖21、圖22),實物可見甘肅漳縣元代汪世顯家族墓出土的一頂男帽,頂部尚存留一束深色的帽纓,只是後期修復時將帽珠誤置於帽纓之上(圖23)。

圖21、蒲城縣洞耳村元墓壁畫「堂中對坐圖」局部

圖22、《盧溝運筏圖》局部(@動脈影 攝)

圖23、元 汪世顯家族墓出土男帽

明代大部分巾帽不綴帽纓,但軍士的氈帽、頭盔上依然保留著,俗稱「盔纓」(圖24)。《金瓶梅詞話》第八回寫潘金蓮一手撮下西門慶的帽子丟在地上,王婆慌忙拾起,見是「一頂新纓子瓦楞帽兒」,第五十二回陳經濟身著玄色練絨紗衣,腳下涼鞋凈襪,頭上「纓子瓦楞帽兒、金簪子」,在瓦楞帽上綴「纓子」,倒是延續了一些元人風格,只是這種裝飾已不像元代那麼普遍了(圖25)。

圖24、明《入蹕圖》局部

圖25、蒲城縣洞耳村元墓壁畫上各式綴紅纓的笠帽

帽纓、盔纓的出現也讓後人對文獻里的系冠之纓產生了誤解。劉向《說苑》卷六復恩篇里有一條「絕纓會」的故事:

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酒酣,燈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曰:「今者燭滅,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卒盡歡而罷。居三年,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首卻敵,卒得勝之,庄王怪而問……對曰:「臣當死,往者醉失禮,王隱忍不加誅也……常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臣乃夜絕纓者。」遂敗晉軍,楚得以強。

小說《東周列國志》亦提到這個情節,並將該臣姓名寫作唐狡(明傳奇《摘纓記》則雲蔣雄)。「絕纓會」之冠纓本為冠下系帶,但在後來的戲曲、影視中,大都誤作盔帽之纓,如京劇《摘纓會》,唐狡盔額處綴有一立筆狀紅纓,糾纏時被許姬用手拔下(圖26)。電視劇《東周列國(春秋篇)》可能考慮到盔頂飾紅纓與時代背景不符,就改用一對雉翎來代替(圖27),完全忘記了「纓」的本義。

圖26、京劇《摘纓會》

本文轉自:擷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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