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庆华。(资料照)

2018-09-05 12:45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国民党前立委李庆华涉嫌以人头诈领立法院补助的助理费532万余元,用以支付前妻赡养费及个人出国玩乐旅费,新北地检署今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罪嫌起诉李,检方开庭时,李辩称,立委工作忙碌,助理聘用及薪资全权交由办公室殷姓主任处理,全盘否认犯行。

全案源起与调查局台北市调处侦办另案时,清查发现此事,报请新北地检署侦办,检调于今年4月底先约谈办李庆华公室殷姓主任、助理及女密友,最后才找上李庆华、因其立委身分敏感,检调约谈行动相当低调。因其他证人证称,李庆华的女密友全知情,检调以证人身分约谈她到案,但女密友供称对此事毫不知情,也没有担任助理人头,由于无证据证明女密友有挂名人头助理,检调因此排除女密友涉案可能性。

起诉指出,李庆华从2007年至2016年间,指示其国会办公室殷姓主任、董姓及丁姓正职助理,以3人配偶提供个人帐户,担任挂名人头助理,借以向立法院申报公费助理补助费用。其中,殷姓主任的配偶自2012年1月至8月,虚伪申报助理薪资共计40万5863元、董姓助理的配偶从2007至2010年间,申报助理薪资为165万3753元;丁姓助理的配偶则是从2009至2016年间,申报326万778元,3人以配偶虚伪申报共计532万394元。

而殷姓主任及2名助理的配偶,明知实际未担任国会助理工作,仍配合提供银行帐户供申报为助理,同涉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检方考量3人坦承犯行,且取回帐户时,户头均已被清空,未从中获取利益,均予以缓起诉处分,条件是3人得各上缴国库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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