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30分,青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对2018年8月30日发生在桃源植物路口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审理,肇事货车司机蒙某作为被告人出庭。

  案件回顾南宁市桃源植物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蒙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2018年8月30日事发当日,作为送货员,南宁市某餐具消毒公司安排他驾驶公司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去送餐具。从公司开出后,途经友谊路时他发现车辆制动系统存在问题,刹车有失灵现象,于是立即停车向公司某经理汇报了情况,然而汇报完毕之后,蒙某为了赶着送餐具,仍然选择继续驾驶问题车辆行驶,直至行驶至桃源桥上桥时才发现车辆制动系统完全失灵,其边踩刹车边将档位从4档降至3档,同时采取鸣喇叭、向右打方向欲转入辅道等办法,但是车速并未降下来,最后车辆失控撞向前方路口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的多辆电动自行车及行人,最终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

  蒙某表示,自己在下桥时对刹车失灵的车辆进行了抢挡减速,同时采取了鸣喇叭警示路人等措施,对失控车辆已经尽到了最大避险和尽可能减少损失的义务,希望能够获得轻判。

  检察机关表示,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定,蒙某在明知车辆存在制动系统缺陷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驾驶问题车辆上路行驶,是此次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因此蒙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在检察机关出具证据当庭质证的过程中,蒙某的辩护律师当庭提交了一份蒙某家属和各个受害人签订的刑事谅解书,这份证据显示了蒙某在造成事故后,由其家属和受害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因此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然而这份刑事谅解书属于当庭新的证据,因此检察机关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人当庭提交的新证据对案件的判决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由检察机关对新证据进行调查质证,依法可以建议合议庭休庭延期审判。

  最终,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两位公诉人要求法庭休庭,待检察机关核实新的证据后再择期开庭审理。目前,青秀区人民法院对2018.8.30南宁市桃源植物路口交通肇事案件暂时休庭,择期再行开庭审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记者:农佳伟 覃健明

  编辑:刘青

  编审:戴珊珊 李阳

  来源:南宁头条新媒体 新闻夜班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更多新闻请关注南宁头条APP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