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8年8月30日发生在南宁市桃源路自治区人民医院门前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事故导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

  案件回顾

  ),肇事司机蒙某作为被告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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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希望获得轻判

  据了解,蒙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事发当日,他驾驶公司的轻型厢式货车送餐具,在行至友谊路时,已发现车辆制动效能异常,并及时跟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但由于客户催单,他为了赶着送餐具仍驾着问题车辆行驶,直到行至桃源植物路口处时制动系统完全失灵。

  蒙某称,当时他一边踩刹车,一边降挡,同时采取鸣喇叭向右方向转入辅道等措施,但因车速未降,车辆失控撞向前方路口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的多辆电动车和行人,最终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

  案发现场资料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5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蒙某表示,车辆制动系统失控后,他已尽可能减少损失,并现场抢救伤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希望能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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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维修中心和所在单位均有责?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起诉蒙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庭审现场,蒙某的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有从轻、减轻的情节。

  图为庭审现场 。

  辩护律师提出根据有关部门对肇事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意见书中分析,车辆的左前制动器外制摩擦块缺失,非事故造成,在事故前就已缺失,而该车在7月5日才送南宁市某汽车修理服务中心进行二次维护,认为该服务中心弄虚作假,未按国家二次维护强制性标准对涉案车辆制动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涉嫌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

  图为庭审现场 。

  辩护律师指出,蒙某作为公司员工,在发现车辆制动系统有问题后,已及时跟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但领导并没有让问题车辆停止行驶,派其他车辆来继续送货,因此单位对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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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庭提交的新证据要核实

  暂时休庭延期审理

  检察机关表示,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定,蒙某在明知车辆存在制动系统缺陷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驾驶问题车辆上路行驶,是此次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因此蒙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蒙某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份蒙某家属和各个受害人签订的刑事谅解书,这份证据显示了蒙某在造成事故后,由其家属和受害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图为庭审现场 。

  因辩护人当庭提交新证据,公诉人认为需要对新证据调查核实并对案件补充侦查,向法庭建议延期审理,法庭予以同意。11:40,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延期审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经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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