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潍坊4月11日讯4月11日,记者从寿光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寿光市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自4月11起,寿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11日上午,在寿光圣城街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一位老人驾驶着一辆低速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路口时被意外拦下。原来,发现老人在驾车时存在肆意变道等“危险举动”后,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就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老人做了讲解,并劝说他不要再驾驶低速电动车出行,以保证交通安全。

  记者了解到,从11日开始,寿光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全省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车辆和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本次活动重点整治车辆包括: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非机动车等;活动治理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改装、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乱变道、违法载人等。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以教育,劝导为主;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据悉,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车辆并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更不准上路行驶。一旦买到这些车辆后,车主无法为爱车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将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因此,为了市民的交通安全,交警呼吁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在出行时要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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