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新闻局标案出包?国民党议员杨正中4日踢爆,新闻局「编印2018年台中市文宣及影音宣传」采购案厂商投标内容不符招标规定,依照采购法第50条理应撤销决标、终止契约或解除契约,并得追偿损失,新闻局却毫无作为。杨正中批,台中市政府默许违法乱纪还闪避问题,难道是选举近了,任何宣传机会都不能放过,难道市府就算知道标案有瑕疵也默许厂商继续履约?但新闻局回应:「议员您误会了」!

对此新闻局长卓冠廷答复说,议员问了十几分钟他还搞不清楚议员在问什么,议员所指的案子他要详查后再回复议员,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不知道该案到底那些地方有问题,如果议员认为违法,可以迳送政风处调查,反正杨议员已经送了「N」个新闻局的案子给检调了,该案就按议员的指示办理。而事实上新闻局在发包标案时都会同时会政风处,一定按规定来做。

市议会4日进行教育文化委员会业务质询议程,议员杨正中质询指出,新闻局招标「编印2018年台中市文宣及影音宣传」一案,要求厂商提供「2018年台中市文宣」企划、编辑、印制及社群网站推广宣传、影音资料拍摄等服务。该标案在3月23日以140万决标,邀标文件台中市政府明文规定,厂商社群网站推广宣传需提供「4位图文插画家在Facebook及Instagram总计分享4次,插画家应至少有10万以上追踪数或按赞数。」厂商在服务建议书提供的社群网站创作者分别为:鼻妹的废话乱画、消极男子、Fanyu’s painting diary以及厌世动物园。

杨正中说,他进一步追查发现,厂商提供的四位创作者追踪人数分别为:鼻妹的废话乱画13万追踪数、消极男子22万追踪数、厌世动物园17万追踪数,而Fanyu’s painting diary则是1.3万追踪数,明显与当初设定10万追踪数的投标资格不符,未料,违反采购法第50条以罪证确凿,台中市政府却充耳不闻,明知违反采购法却怠于处理。杨正中讽,难道是因为选举近了,所有宣传市长的机会都不能放过。

杨正中还说,他所举发的案子违法都是根据新闻局的邀标书,据他了解该案已经结案了,钱也已经付给厂商,但是新闻局应该在知道违法就依法撤销、追偿损失,然而新闻局却应作为而不作为。

新闻局行销企划科科长林碧芬表示,新闻局标案皆经合法公正评选,一切合法透明,得标厂商亦依约执行,议员对于合约内容恐有误会,新闻局将与政风进一步厘清。新闻局同时指出,最后与该局合作的插画家并非议员所指的人,全案看来应该是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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