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生產法》數字考點速記(五)
3、煙花爆竹零售企業→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20日審查→核發《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備案工商管理局;
4、道路運輸煙花爆竹→運達地縣公安機關→3日審查→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到目的地後3日內→收貨人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核銷;5、申請舉辦煙花爆竹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晚會→主辦單位申請→公安機關→20日內受理→核發《煙火燃放許可證》;6、處罰: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向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企業負責人5000-2萬元罰款;攜帶、託運、夾帶200-1000元罰款;非燃放時間、地點燃放的,100-500元罰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生產、銷售企業申請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購買、運輸、爆破單位申請許可證→公安機關;2、生產企業→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國務院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申請→45日內受理→核發《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登記後3日內→縣公安機關備案;3、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4、銷售企業→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向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申請→30日內審查→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5、使用單位購買提供《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縣公安機關→5日內審查→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購買;
6、銷售企業→買賣成交3日內,銷售品種、數量、購買單位→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縣公安機關備案;7、購買企業→買賣成交3日內,購買品種、數量、銷售單位→縣公安機關;8、進出口單位→收貨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縣公安機關備案,國務院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審批;9、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收貨單位申請→運達地縣公安機關→3日內審查→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收貨後簽注→3日內將《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核銷;10、爆破作業人員由市級公安機關考核;11、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實施爆破作業→申請市級公安機關→20日內審查→批准。爆破作業提交《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安全評估出具爆破設計、施工方案評估報告;爆破所在地縣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警戒;12、過期失效的→銷毀→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縣公安機關銷毀。《特種設備安全法》
1、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申請→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30日內決定許可;
2、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與規範不一致時,可能對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申報→國務院特種 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委託服務機構評審→評審結果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方可使用;3、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使用、修理的施工單位→書面告知→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 門,竣工驗收後30日內→相關資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單位;4、進口特種設備→進口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前告知義務;5、使用單位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箭頭辦理使用登記;6、使用單位每月至少1次(定期)檢查;使用單位檢驗合格有效期滿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檢驗申請;7、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召開1次會議;8、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每15日1次清洗、潤滑、調整、檢查等;9、偽造許可證的→1年內不再受理其新的許可、核准申請;違反條例規定的→撤銷許可證,3年內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10-50萬元罰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1、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 人員(任職6個月內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初次培訓48學時,再培訓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初次培訓32學時,再培訓12學時;2、其他人員崗前培訓72學時,年度在教育20學時;3、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等24學時;4、安全教育未落實或特種作業無證上崗——限期改正,5萬元罰款→逾期未改正,停產停業 整頓,5-10萬元罰款,直接主要負責人1-2萬元罰款。3、電話快報的時間1小時;
4、事故續報:較大涉嫌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一次續報:重大、特重大事故每日至少2次續報。推薦閱讀: